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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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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25粤港04、2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2:00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波先生、吴超先生、陈建年先生、郑灵棠先生、马楚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对黄波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吴超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陈建年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郑灵棠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对马楚江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焦广军先生、朱桂龙先生、柯思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对焦广军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朱桂龙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柯思华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控制在343万元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波先生,197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务局办公室主任,广州港务局海港管理处处长,广州港务局港务监督管理处处长,广州港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吴超先生,197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总体规划研究部副部长、部长,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总体规划处处长,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南沙区政府副区长。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陈建年先生,1969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市发改委规划处、社会发展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郑灵棠先生,197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副部长、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总经理,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灵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马楚江先生,1966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务局对外经济处副处长,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投资发展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楚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焦广军先生,1966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裁、总裁,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津市十八届人大代表、天津滨海新区十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广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朱桂龙先生,196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合肥工业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等。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高技术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常务理事、产学研合作专委会主任;兼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桂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柯思华先生,197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广州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州市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思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25粤港04、2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6,000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从业资质包括: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
  (二)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三)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下述三项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温靖
  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
  本期签字会计师:温靖、江亚男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温靖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2.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3.拟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亚男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290.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2.96万元,合计323.14万元。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控制在343万元内。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合约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工作质量及服务表现良好。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控制在343万元内。
  (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25粤港04、2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及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9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受理。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005室。
  (三)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四)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100)
  2.联系人:锁颍馨
  电话:020-83050191
  传真:020-83051410
  邮箱:suoyingxin@gzport.com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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