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30 |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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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联锻造”)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4,0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20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同意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4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三联锻造”,股票代码为“00128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8,380,000股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84,98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3,36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85,551,43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468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27,808,56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5312%。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571,43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5041%,于2023年11月24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同华”)持有限售股11,5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1447%,于2024年5月24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13,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7,748,880.00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113,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5,34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8,704,000股。公司于2024年7月完成该次权益分派事宜。此时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02,872,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4.820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55,832,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5.1800%。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表决批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870,400.00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3,481,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2,185,600股。公司于2025年6月完成该次权益分派事宜。此时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44,020,8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4.820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78,164,8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5.1800%。 2026年1月9日,原职工代表监事班文成购买公司股票1,200股。因公司为执行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取消监事会,班文成于2025年5月16日卸任监事一职,但其原任职期限应在2027年10月11日届满,根据相关减持规定每年可解锁25%,锁定75%,形成900股高管锁定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2,185,6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44,020,8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4.8200%;高管锁定股9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4%;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78,163,9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5.1796%。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股东孙国奉、张一衡、孙仁豪、孙国敏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连同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联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所作承诺内容如下: ■ ■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4,0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200%。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注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股东孙国奉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张一衡同时担任公司董事;股东孙仁豪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规定及股东股份限售和减持有关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据此测算,本次孙国奉、张一衡、孙仁豪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分别为11,206,300股、11,147,500股、798,7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国奉通过三联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前述人员间接持有的股份需遵循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及相关规定; 注4: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监督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其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实际变动情况以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最新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公司与本次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三)《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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