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滨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彭娟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其余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2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3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4议案名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5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2和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3和议案5.01,直接持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明辉、何凌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