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下述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6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5日暂停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类型以各基金实际开通情况为准),并于2026年5月26日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特别提示: 1、上述基金是否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述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本次恢复后仍受相关交易状态限制,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本基金暂停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带来的不变。 4、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5、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华泰柏瑞益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益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华泰柏瑞益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本次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柏瑞益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益安三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015852 基金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1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6年5月19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6年5月19日,自2026年5月20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资产清算程序,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自2026年5月20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华泰柏瑞中证中央企业红利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之前(不含2026年5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