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控股股东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03,773,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完成后,浙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71,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34.84%,占公司总股本的16.14%。 ● 浙宇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72,31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浙宇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71,000,000股,占浙宇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6.07%,占公司总股本的16.1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获悉控股股东浙宇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浙宇控股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存在用于后续质押的情况,于2026年5月18日办理了质押手续。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质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