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小学路10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杰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董事易曼丽女士因公务未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申请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霞、张晶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