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6-018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储开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通讯出席4人(薛炳海先生、蒋海英女士、卢华威先生、王宇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专项奖励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专项奖励分配方案。 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储开荣、赵伟雄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6-019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公司向独立非执行董事发放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港币12万元/年(税后),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担任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其具体实施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五、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预算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