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设立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因前期逾期担保债务事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代偿约6.12亿元,其中约2.15亿元对应债权公司已将该债权转让至东阳市金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剩余约3.97亿元公司拟通过委托信托公司分阶段设立服务信托计划加快债权回收进度,首期拟将持有的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应约2亿元债权作为信托财产交付信托公司设立服务信托,从而持有信托收益权,由具有催收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具体清收工作,由信托公司提供财产保管、执行监督、清算分配等服务,并将清收回款作为信托收益分配给公司。上述设立信托计划事项已于2026年4月21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出具的《浙商金汇东望1号服务信托成立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浙商金汇东望1号服务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首期收到委托人交付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及其附属、从属权利,对应的信托规模为20,026.74万元(人民币,下同),已符合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宣布本信托于2026年5月15日正式成立。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为委托人依据编号为2025浙0783民初6125号的生效《民事调解书》及其他任何有效的法律文书,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从属权利,本信托的总规模为4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本信托预计存续期限为不超过36个月,自本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可提前终止,具体以信托公司的通知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