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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东方佳康产业并购基金存续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ST康佳A、*ST康佳B 公告编号:2026-43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东方佳康产业并购基金存续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金情况概述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成立东方康佳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投控”)出资不超过5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合作方发起成立规模不超过10.01亿元的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发起成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5)。
  2018年7月11日,东方康佳产业并购基金正式成立,基金名称为东方佳康一号(珠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原名“东方康佳一号(珠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其中康佳投控、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各认缴出资5亿元,东方汇佳(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佳”)作为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100万元,并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于2018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备投资条件。基金合伙期和存续期为5年(即合伙期为2023年7月11日到期,存续期为2023年9月4日到期)。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康佳一号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基金在经营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将投资期延长1年,即投资期由2年变更为3年,退出期由3年变更为2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延长东方康佳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0)。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佳康一号基金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基金的合伙期限延长3年,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不超过3年,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会议要求在延长的合伙期限内,基金不再进行任何投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延长东方佳康产业并购基金存续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1)。
  截至目前,基金募集金额97,574.82万元,已分配金额61,185.54万元,其中康佳投控支付基金实缴款48,734.40万元,已收回资金30,110.74万元。基金投资了合肥欣奕华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9个投资项目尚未退出。
  二、关于延长基金存续期的说明
  因部分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在基金存续期到期前实现退出,根据基金整体运作情况,为实现各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基金管理人东方汇佳提请基金的合伙期限延长3年,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1年。延长期限内,基金不收取管理费,也不再进行任何投资。
  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专题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审议通过了延长基金存续期事项,同意基金的合伙期限延长3年,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1年,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限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寻求更加合适的时机和方式退出已投资项目,保障公司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将积极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密切关注基金已投项目的退出情况,但由于政策、市场等风险的客观存在,无法完全规避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ST康佳A、*ST康佳B 公告编号:2026-42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存续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金情况概述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日(星期一)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成立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出资不超过5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合作方共同发起成立规模不超过10.06亿元的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发起成立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及2020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发起成立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15)。
  2020年6月3日,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正式成立,基金名称为昆山信佳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其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投控”)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亿元,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11月3日退出,变更为北京晟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益汇佳(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5.04亿元,中信新未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新未来”)、东方汇佳(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佳”)作为普通合伙人各实缴出资100万元,中信新未来担任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汇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于2020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备投资条件。基金合伙期为自设立之日起十年,至2030年6月2日到期,基金存续期自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起满六年,至2026年7月6日到期。
  截至目前,基金累计实缴资金39,388万元,已分配返还实缴资金1,120万元,其中康佳投控支付基金实缴款19,521万元,已收回资金560万元。基金投资了福建华清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得瑞领新(重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北京得瑞领新科技有限公司”)、京微齐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11个投资项目尚未退出。
  二、关于延长基金存续期的说明
  因部分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在基金存续期到期前实现退出,根据基金整体运作情况,为实现各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基金管理人中信新未来提请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1年。延长期限内,基金不收取管理费,也不再进行任何投资。
  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专题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审议通过了延长基金存续期事项,同意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1年,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限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寻求更加合适的时机和方式退出已投资项目,保障公司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将积极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密切关注基金已投项目的退出情况,但由于政策、市场等风险的客观存在,无法完全规避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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