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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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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95.56万元,季度波动与业务开展节奏、行业特性相符,具备合理性。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影响,项目开工及施工进度放缓,营收处于低位,运营基本成本等固定费用正常发生,形成亏损;二季度项目全面复工,营收环比提升,毛利相应增加,亏损幅度显著收窄;三季度受项目施工节奏调整及甲方回款周期等影响,亏损幅度略有扩大;四季度公司完成子公司股权及不动产处置,确认大额非经常性收益,单季度实现盈利并覆盖前三季度累计亏损,推动全年净利润转正。
  2025年,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68.67万元、7,248.37万元、-7,388.04万元、2,319.49万元,季度波动与建筑行业现金流运行特点、项目收支节奏匹配,具备合理性。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影响,项目回款放缓,同时集中支付供应商材料款、劳务款及相关税费等,形成净流出;二季度项目复工后工程款回款环比提升,无大额集中支付事项,现金流出平稳,实现净流入;三季度受甲方付款审批周期影响回款规模下降,同时为保障项目进展集中支付采购款项,形成净流出;存在备货采购、税费清缴等集中支付事项,仍实现小幅净流入。
  2025年公司各季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趋势差异,具备合理商业实质与合规依据,符合建筑行业经营特性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心原因一是项目利润按施工进度核算,而甲方工程款支付存在行业常规审批周期,利润核算与实际回款存在时间差;二是驱动全年净利润转正的股权、不动产处置收益,对应回款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三是项目备货、保证金支付及应收未收工程款等日常运营资金收付,与利润核算不同步;四是折旧、减值计提等账面成本及贷款利息支出,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
  (5)逐一列示报告期内收入金额前十大项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交易对手方名称及成立日期、合同签署日期、约定工期、工程项目预算总成本、履约进度、收入及成本确认、收入占比、项目毛利、应收账款以及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交易对手方与你公司、实控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回复】
  ■
  (6)结合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占比85.71%、第一大客户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光集团”)销售占比68.97%的情况,说明你公司向珠光集团销售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项目毛利率与非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说明你公司针对客户集中度过高风险的应对措施。
  【回复】
  一、向珠光集团销售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营建筑装饰与建筑工程施工,行业客户天然集中于具备持续项目开发能力的地方国资平台。2025年公司主动调整经营战略,收缩异地高风险、低毛利项目,聚焦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尤其是珠海本地核心市场;珠海市属重点国资平台珠光集团在珠海城市更新、基建配套、公装领域拥有大量优质项目资源,与公司业务能力高度契合,是公司战略聚焦后的核心合作对象。受行业整体环境影响,公司2025年优先拓展信用资质优、回款有保障的国资客户,审慎收缩民营地产及异地高风险项目,客户集中度阶段性提升与公司当期风险管控导向、经营战略调整完全匹配,具备商业合理性。
  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为珠光集团控股子公司,同属珠海国资体系,双方对彼此的经营资质、项目履约能力、风控体系有深度认知。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等全产业链资质,具备成熟的项目全流程管控能力,能够高效匹配珠光集团的项目建设需求,合作具备显著的协同效应。公司与珠光集团的合作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等合规市场化方式获取,公司凭借自身资质、技术、报价及履约能力中标,不存在非市场化的利益输送,合作具备真实商业实质与合规基础。
  二、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项目毛利率与非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化程序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以国家及地方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市场公允造价为基础,结合项目施工难度、工期要求、材料市场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定价原则与非关联方同类项目完全一致。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就与珠光集团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确认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对珠光集团关联项目毛利率约为8.45%,公司非关联方同类型建筑装饰、建筑工程项目毛利率约为4.42%。综上所述,由于施工难度、回款节奏、管理资源投入等维度的差异,两者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三、公司针对客户集中度过高风险的应对措施。
  1、多元化市场拓展,优化客户结构:在深耕珠海国资体系核心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粤港澳大湾区内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的地方国资平台、优质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客户,逐步丰富客户矩阵,降低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度。
  2、拓展业务赛道,培育新增长点:在传统建筑装饰主业基础上,重点拓展光耦合器、新材料等业务赛道,拓宽收入来源,分散单一业务、单一客户带来的经营风险。
  3、强化全流程风控,保障项目履约与回款:针对核心客户项目建立全生命周期履约管控体系,严控项目成本、工期与质量,确保项目利润兑现;同时完善客户信用管理机制,针对国资客户建立专项回款跟踪机制,保障经营现金流稳定,严控坏账风险。
  4、深化长期战略合作,提升合作粘性:深化现有客户在项目开发、产业链协同、技术创新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将客户集中优势转化为经营业绩的稳定支撑,平滑客户集中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5、严格关联交易管控,确保合规运作:持续严格遵守监管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规范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程序,确保所有关联交易均具备真实商业实质、定价公允,持续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7)“关联交易情况”显示,部分向关联方采购建筑材料以及部分确认的建筑工程收入存在负数,请你公司说明采购成本及确认收入为负数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前期成本或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差错。
  【回复】
  本期关联交易中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建筑收入出现负数发生额-35.74万元,核心原因主要系工程相关材料少量退库冲减当期收入所致,涉及金额较小。该调整属于建筑工程行业常规操作,具备真实的商业实质与充分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期收入、成本确认均基于业务发生时能够取得的全部可靠信息,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情形。
  请年审机构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于收入所采取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
  【年审机构回复】
  一、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与收入确认、成本结转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复核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合规性与执行一贯性。
  2、对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对比本期与上年同期收入、毛利率波动情况,结合行业数据核实变动合理性;抽取大额收入样本检查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进度单、监理文件、验收报告、结算单、出入库凭证、发票及回款单据等支持性资料,对大额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实施函证,核实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3、针对装饰装修业务、新增建筑工程业务、新增贸易业务分别实施核查,了解公司管理层核实业务开展背景、模式、变动原因及战略规划;检查业务全流程资料,核查上下游主体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复核收入确认方法、毛利率变动、净额法应用的合规性,核实业务商业实质与可持续性。
  4、复核公司2024-2025年度分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数据,核实季度数据波动及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检查是否存在收入、成本费用跨期情形,核实相关变动的合理性。
  5、逐项核查报告期内收入前十大项目,检查项目合同、履约进度、收入成本确认、回款等资料,核实列示信息真实性,核查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及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6、核实向珠光集团大额销售的商业合理性;检查关联交易招投标文件、定价依据,对比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项目毛利率,核查交易定价公允性及审议程序合规性。
  二、核查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装饰装修业务收入下滑及毛利率上升具备商业合理性,新增建筑工程、贸易业务具备真实商业实质且收入确认方法合规,季度经营数据波动及相关指标变动趋势不匹配具备合理原因,前十大收入项目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向珠光集团销售占比较高具备商业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负数发生额调整符合行业惯例与准则规定、前期不存在会计差错,营业收入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关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存货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5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1,767.3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591.60%,其中,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51,272.8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82.60%。你公司在“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中解释:应收账款增长“主要系本期工程款项未收回所致”,合同资产增长“主要系本期工程款投入增加所致”。此外,你公司对应收账款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信用期以内计提比例为2.5%,1年以内计提比例为5.00%,1-2年计提比例为10%。你公司202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为2,110.44万元,较上年末大幅增长8,257.53%。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模式、结算方式、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及变化、回款周期等,量化分析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而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或虚增收入的情形;补充应收账款前十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类别、项目名称、交易背景、合同金额、交易对方及关联关系、经营和资信情况、收入及成本确认、结算及回款情况、未结算或未回款原因、减值计提情况等;结合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具体测算方法及过程,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逾期情况、周转情况、期后收款情况等,说明现有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反映了预期信用损失,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回复】
  一、结合业务模式、结算方式、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及变化、回款周期等,量化分析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而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或虚增收入的情形。
  1、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
  2024年12月,公司完成核心子公司宝鹰建设的剥离处置,该主体自处置完成之日起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2024年全年贡献了公司绝大部分建筑装饰工程业务收入,2025年合并报表不再包含该主体任何经营数据,直接导致当期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滑,此为营收下滑的核心原因。其中,2024年度收入为21.11亿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758万元。
  另外,受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建筑装饰行业整体需求收缩影响,公司主动优化业务结构,利用大股东资源优势承接优质项目,对新增项目承揽实施高度审慎的风控标准,当期实现的工程业务收入较剥离前同期显著下降。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1)工程类应收账款
  2025年末工程类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920.9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271.78万元。工程类应收账款主要来自子公司宝鹰建科,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25年宝鹰建科业务规模增加,收入增长;同时宝鹰建科本期新增项目按履约进度确认应收债权以及前期确认收入的存量项目在本期结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期后应收账款回款金额3,507.13万元。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将继续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电话、现场拜访及法律手段等多元化催收措施,动态跟踪客户资信状况,推进后续款项回收,保障资金及时回笼。
  (2)销售类应收账款
  2025年第四季度新增的高纯石英砂贸易业务增加应收账款3,300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项业务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基于客户银行授信情况及金融性支付工具审批流程等影响,期后石英砂业务暂未回款。鉴于新业务尚处于起步爬坡阶段,相关业务布局及客户合作流程仍在逐步完善之中,公司已针对该业务板块的回款工作采取积极催收措施。目前,公司相关部门正积极拟定具体催收方案,依法依规向相关客户发出催款函,并持续跟进回款进度,以保障资金及时回笼。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坏账准备计提规则与往期保持一致。基于业务规模增加,整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上年有所上升,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以信用期内为主,无长账龄逾期款项。公司核心客户多为资信优异的国资主体,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虚增收入的情形。
  二、补充应收账款前十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类别、项目名称、交易背景、合同金额、交易对方及关联关系、经营和资信情况、收入及成本确认、结算及回款情况、未结算或未回款原因、减值计提情况等;
  公司应收账款前十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以上为公司2025年度应收账款前十大项目的具体情况,表格列示了应收账款类别、项目名称、交易背景、合同金额、交易对方及关联关系、经营和资信情况、收入及成本确认、应收账款余额、结算及回款情况、未结算或未回款原因、减值计提情况等。公司将会持续优化资产质量,完善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机制,将综合运用商务谈判及必要法律程序等手段,压实回款责任,确保应收账款回收工作高效推进,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三、结合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具体测算方法及过程,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逾期情况、周转情况、期后收款情况等,说明现有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反映了预期信用损失,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1、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具体测算方法及过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
  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
  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逾期情况、周转情况、期后收款情况
  ①因工程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
  单位:万元
  ■
  ②因设计、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周转率为1.38次。本公司将仍在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界定为正常回款周期内的资产,此类款项不计入逾期范畴。对于超出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一般是由于与客户虽达到了结算时点,但基于客户核对账务时间、客户内部付款审批流程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回款短时间滞后;同时,公司建立和完善催收机制,结合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评估相应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送书面催款函、现场拜访、启动法务前置程序等。公司致力于通过上述积极手段,降低坏账损失风险,加速资金回笼,改善经营性现金流。
  3、说明现有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反映了预期信用损失,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同行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整体处于行业合理区间,其中与金螳螂、德才股份、郑中设计的计提比例基本趋同,仅信用期内口径存在精细化拆分差异;与维业股份关联方低风险特殊组合的政策口径不可比,公司未因关联方客户降低通用计提标准,整体计提政策审慎、充分,与公司应收账款实际信用风险特征相匹配。
  (2)补充前十名合同资产对应的项目名称、交易对手方、合同金额、预计工期、开工时间、完工及结算进度、结算金额、未结算金额及原因等,并结合合同资产交易对手方的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和意愿、尚需投入资金及其来源等因素,说明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形、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或结算风险较高的项目、相关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一、补充前十名合同资产对应的项目名称、交易对手方、合同金额、预计工期、开工时间、完工及结算进度、结算金额、未结算金额及原因等
  2025年公司前十大合同资产对应的项目名称、交易对手方、合同金额、预计工期、开工时间、完工及结算进度、结算金额、未结算金额及原因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并结合合同资产交易对手方的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和意愿、尚需投入资金及其来源等因素,说明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形、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或结算风险较高的项目、相关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
  受建筑装饰行业特性影响,项目最终结算需完成业主方内部竣工决算、审计审批等多项流程。目前部分项目结算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主要系业主方内部审批流程推进滞后导致,公司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施工及履约义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中不存在长期挂账、业主方丧失履约能力等结算风险极高的项目。
  从合同资产对应项目的背景来看,相关项目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体系内的国资项目,业主方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项目均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商业需求,不存在因业主方原因导致项目停滞、无法继续推进的情形;少量非关联方项目也通过合同履约保障条款、进度款支付机制锁定了核心风险,整体而言相关项目具备持续推进的可行性和商业基础。
  关于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公司针对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制定了与业务模式匹配的减值计提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与公司客户结构、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相匹配。公司合同资产核心客户为珠海国资体系内主体,历史回款情况良好,无大额坏账核销记录,同时针对应收账款不同账龄设置了阶梯式计提比例,能够合理覆盖现有项目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准备计提具备充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说明库存商品大幅增加至1,911.50万元的具体内容,包括产品类型、数量、单位成本、用途、生产或采购来源、入库时间等;结合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况,说明库存商品大幅增加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风险,公司对存货的盘点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合同履约成本150.75万元对应的具体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履约进度、预计完工时间,并说明该等履约成本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说明原材料大幅增加的原因,并结合原材料用途,分析原材料储备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回复】
  一、说明库存商品大幅增加至1,911.50万元的具体内容,包括产品类型、数量、单位成本、用途、生产或采购来源、入库时间等
  公司2025年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911.50万元,全部为当年下半年新增的4N8级高纯石英砂贸易业务形成的备货,因公司此前无该品类相关库存,故期末库存商品金额较前期出现大幅增长。
  该库存商品为二氧化硅含量不低于99.998%的4N8级高纯石英砂,主要应用于光伏石英坩埚中层、外层及石英拉管生产领域,期末库存数量1,080吨,单位不含税成本17,699.12元/吨,对应含税采购单价20,000元/吨,账面余额合计1,911.50万元。
  该批次石英砂全部向连云港奥锐石英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合计采购总量3,000吨,于2025年9月分批运抵公司租赁仓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下游累计销售1,920吨,剩余1,080吨为公司为后续业务拓展储备的备货,用于向下游光伏、石英制品生产企业持续供货,具备明确的商业用途。
  二、结合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况,说明库存商品大幅增加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风险,公司对存货的盘点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滑,主要系上期集团处置剥离宝鹰建设股权,本期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等传统主业收入相应减少。在此背景下,公司2025年主动布局高纯石英砂业务,该项业务经充分市场调研与内部立项审议后开展,目的是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因此期末库存商品相应增加,具备充分的商业合理性。截至期末,公司石英砂库存规模与业务拓展节奏、下游订单需求相匹配,属于正常备货安排,不存在存货积压风险。
  在存货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存货盘点制度,由物料管理部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报告期内相关盘点程序规范执行,存货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三、说明合同履约成本150.75万元对应的具体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履约进度、预计完工时间,并说明该等履约成本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合同履约成本150.75万元对应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合同履约成本150.75万元为前期项目投入,尚未结转至成本,故合同履约进度为0%。上述成本支出同时满足资本化的三项条件:一是与当前合同直接相关;二是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三是相关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综上,合同履约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截至期末,相关合同履约成本均为项目在前期筹备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投入,属于公司为履行特定合同而发生的、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履约成本,主要包括直接人工、保函费用、招标及采购代理费、检测费等各项必要支出。
  相关项目目前整体处于履约初期,截至回函日,合同按施工进度正常履约,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盈利,合同履约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
  三、说明原材料大幅增加的原因,并结合原材料用途,分析原材料储备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本期原材料余额较上期增加22.93万元,主要为库存商品配套包装材料及少量库存建筑材料。其中,13.16万元为包装材料增加,9.77万元为工程项目现场尚未领用的原材料。其中,工程项目原材料金额较小,与公司上年同期变化不大。
  请年审机构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进一步说明公司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少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对存货(尤其是新增库存商品)真实性、计价准确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年审机构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公司关于核心子公司宝鹰建设的股权转让协议、交割文件、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及内部决策文件,复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分析合并范围变化对2025年度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具体影响。
  2、复核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明细账、总账及变动分析表,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工程结算流程、收款政策及回款周期,检查应收账款大幅增长而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是否真实、合理,分析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3、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十大项目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业务合同、交易背景资料、完工进度确认单、结算单据、银行回款凭证、交易对手方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复核账龄划分、逾期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评价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及减值计提政策的合理性,复核账龄结构、逾期情况、期后收款情况及减值测算过程,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判断公司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反映预期信用损失。
  5、获取合同资产前十名项目明细,逐项检查施工合同、合同金额、预计工期、开工报告、完工进度、结算进度、已结算金额、未结算原因,核查交易对手方经营状况、资信水平、履约能力、尚需投入资金及资金来源,评估项目继续推进可行性及结算风险。
  6、对期末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检查库存商品高纯石英砂的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出库单、销售合同及物流单据,核实存货真实性、数量、单位成本及计价准确性;检查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项目资料,复核资本化条件是否满足,评估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2025年末应收账款大幅增长而营业收入下滑具有合理商业原因,主要受合并范围变更、往期项目合同资产重分类及新增贸易业务影响,不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或虚增收入的情形;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审慎,与同行业不存在显著差异;合同资产无重大高风险项目,项目具备持续推进可行性;存货增长为新业务备货所需,具备商业合理性,合同履约成本资本化合规,公司整体减值计提充分,不存在少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7.关于现金流量表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5年度现金流量表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投资支付的现金”金额相同均为14,504.00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的“付现费用”为2,177.95万元,“项目专用账户资金支出”为3,801.47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投资支付的现金”金额完全一致的具体原因,分别列示对应的投资标的、交易时间、交易对手方及金额,并说明是否存在循环交易或资金空转的情形。
  【回复】
  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投资支付的现金”金额一致,均为14,504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七天通知存款及大额存单等短期理财产品,相关投资均已在本报告期内到期赎回,投资本金全额收回,未发生资金损失,相关的投资收益已在现金流量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中列示,因此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与“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金额基本匹配。
  投资标的、交易时间、交易对手方及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不存在循环交易或资金空转的情形。
  (2)说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付现费用”的具体构成,包括费用性质、金额及对应科目,并结合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大幅减少的情况,分析“付现费用”的合理性。
  【回复】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付现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
  公司因剥离宝鹰建设后,整体业务规模大幅收缩,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显著下降。本期付现费用中,金额较大的为2024年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重组中介机构部分款项,以及审计费、法律服务费等上市公司合规运营刚性支出。其中,重组中介机构尾款为跨期支付的历史事项,不影响当期损益;审计费、信息披露费、法律服务费等为维持上市公司主体合规运营的必要支出,金额处于合理水平,未随业务规模缩减而过度下降,整体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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