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孚科技”) 股东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荣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235,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合肥荣新设立时间较早,于2019年11月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至今持股已逾六年,现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存在资金安排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即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76,9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合肥荣新自2019年11月取得公司股份至今,持股已逾六年。本次减持系其有限合伙人存在资金安排需求而做出的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减持期间,合肥荣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最终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持期间,合肥荣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