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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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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i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宁红涛先生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6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年度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15,468,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74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13,084,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9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6人,代表股份2,38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5%。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08人,代表股份8,491,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韦维律师和汤晴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44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8%;反对9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34%;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4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368%;反对9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24%;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396,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1%;反对9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1%;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42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834%;反对9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59%;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44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8%;反对9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34%;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4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368%;反对9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24%;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42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70%;反对9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5%;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44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213%;反对9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44%;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44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8%;反对9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34%;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4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368%;反对9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24%;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032,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138%;反对9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45%;弃权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4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368%;反对9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11%;弃权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44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0%;反对1,0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1%;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466,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50%;反对1,0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0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44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8%;反对1,0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8%;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4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368%;反对1,0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43%;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坏账及核销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92,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8%;反对6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5%;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81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431%;反对6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33%;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9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1%;反对6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817,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07%;反对6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57%;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同意111,85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25%;反对7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16%;弃权1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66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131%;反对7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09%;弃权1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04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13%;反对1,2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2%;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07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36%;反对1,2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21%;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2,448,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81%;反对1,6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0%;弃权1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68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163%;反对1,6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74%;弃权1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89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3%;反对4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9%;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91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66%;反对4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27%;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86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8%;反对4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6%;弃权1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89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33%;反对4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41%;弃权1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韦维律师和汤晴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的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年5月19日,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1,290,000股变为410,941,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11,290,000元变为410,941,000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申报登记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小芹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邮箱:zhengquan@echom.com
  (三)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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