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兴装备”)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的通知,获悉戴岳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2022年12月21日,公司股东戴岳先生与长安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签署了《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与戴岳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戴岳先生向长安汇通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0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78%。2023年4月25日,该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长安汇通持有公司21,806,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8%,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长安汇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双方同意,为保障该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实现,戴岳先生将其持有的新兴装备2,600,000股股份质押予长安汇通,质押期限与《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业绩承诺期限相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根据该协议约定,双方已就戴岳先生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确认,戴岳先生已履行完毕向长安汇通支付补偿金额的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