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大会已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向本公司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853号),本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9日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3年,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本公司到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按面值公开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计划于2026年5月19日完成发行,5月20日缴款,并于2026年5月21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等相关文件将在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s://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https://www.chinamoney.com.cn)披露。本期中期票据的最终发行结果将于发行完成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