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一15:00。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2,962,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7.49%。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6,979,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9.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982,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90%;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共计2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983,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90%。 2、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2,938,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58,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9,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40,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8,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9,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3%;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弃权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7,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8,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1,89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23%;反对11,04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99%;弃权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91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203%;反对11,04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129%;弃权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7,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7,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1%;反对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及高管薪酬,会上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5,932,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2,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9,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曾斌律师、刘珂豪律师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1、公司关注到近期资本市场对数据中心(AIDC)、新能源储能、液冷等概念关注度较高,相关板块市场表现活跃。敬请广大投资者重点关注以下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1)公司产品范围涵盖UPS电源、新能源储能系统、温控设备等,可能造成市场对公司的关注度较高。截至目前,公司电源相关产品应用于各行各业,但是国内外AIDC建设和订单落地的速度具有不确定性,对于未来AIDC相关业务的增长及增速预期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储能业务海外占比较大,全球市场需求阶段性表现各异,起伏波动较大,受政策变动、汇率波动、局部冲突等影响尤为明显,对于未来储能业务的增长及增速预期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温控产品中包含了风冷、水冷、氟泵自然冷、液冷等相关产品及方案。截至目前,公司温控设备主要销售于国内市场,且以传统制冷形式为主,液冷相关产品当前形成收入占公司整体收入规模不到1%,未来业务拓展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判断。 (4)当前,数据中心及新能源行业整体预期较为景气,但需重点考虑市场竞争、供需持续性、产品技术迭代等方面的持续变化,如市场需求出现实际落地需求低于预期需求,或产业链产能过剩等情况,公司将出现盈利性削弱及业务拓展受限风险。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