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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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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6-014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2日以电话及互联网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成显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杨成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董事会同意选举翁冠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同意选举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杨成显先生、侯浩杰先生、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杨成显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易永健先生、侯浩杰先生、贺喜明先生、翁瑶焜女士、李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易永健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侯浩杰先生、贺喜明先生、翁冠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侯浩杰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贺喜明先生、易永健先生、郑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贺喜明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成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桂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邱洪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马文蕾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总经理杨成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议案一至议案九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议案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6-015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1、非独立董事:杨成显先生(董事长)、翁冠枢先生(副董事长)、程国鹏先生(副董事长)、翁瑶焜女士、郑朝晖先生、李忠先生
  2、独立董事:易永健先生、侯浩杰先生、贺喜明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成显先生
  委员:侯浩杰先生(独立董事)、程国鹏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易永健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侯浩杰先生(独立董事)、贺喜明先生(独立董事)、翁瑶焜女士、李忠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侯浩杰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贺喜明先生(独立董事)、翁冠枢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贺喜明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易永健先生(独立董事)、郑朝晖先生
  上述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杨成显先生
  2、财务总监:陈桂云先生
  3、董事会秘书:邱洪涛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马文蕾女士
  上述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董事会秘书邱洪涛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马文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且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6176265
  传真号码:0512-66176265
  电子邮箱:jsgk@jsgaok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F
  三、届满离任人员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单秀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任职;徐栋先生、顾永华先生、高倩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高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秀华先生、徐栋先生、顾永华先生、高倩茜女士、高琦先生均未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杨成显先生,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加入中景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中景石化集团董事、总裁助理;2025年1月至2026年5月任中景石化集团董事、副总裁;2026年5月18日起担任中晟高科董事长及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成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成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翁冠枢先生,男,1991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永久居留权,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经济学学士,福州市政协委员、福建省工商联常委。2015年加入中景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至今任中景石化集团副董事长。2026年5月18日起担任中晟高科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冠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中景石化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同一主体控制;翁冠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声锦先生与何从女士之子,与董事翁瑶焜女士为兄妹关系,因此翁冠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翁瑶焜女士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及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翁冠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程国鹏先生,男,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民盟盟员。历任金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部部长,苏州吴越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苏州吴中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苏州市吴中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6年5月任中晟高科董事长;2026年5月18日起担任中晟高科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国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程国鹏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及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国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翁瑶焜女士,女,1999年7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永久居留权,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明治学院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学士。2023年加入中景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任中景石化集团行政事务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瑶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中景石化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同一主体控制;翁瑶焜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声锦先生与何从女士之女,与董事翁冠枢先生为兄妹关系,因此翁瑶焜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翁冠枢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及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翁瑶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5、郑朝晖先生,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加入中景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任中景石化集团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朝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中景石化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同一主体控制,郑朝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及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朝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6、李忠先生,男,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22年加入中景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任中景石化集团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中景石化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同一主体控制,李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及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简历
  1、易永健先生,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江西省计划委员会经济信息科干部,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新疆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2年8月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9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注册会计师;2025年11月至今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2023年4月至今任中晟高科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永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易永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侯浩杰先生,男,195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拥有30年国有大型企业公司治理、战略管理和生产运营经验。历任石油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党委委员、党办主任;1987年至2008年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副处长、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至今任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中晟高科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浩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侯浩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贺喜明先生,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律师执业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证书。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任秦皇岛市建筑设计院岩土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办;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第26届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法律部专项事务组主任;2012年2月至2012年4月任深圳江铜南方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2年5月至今任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2023年4月至今任中晟高科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贺喜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总经理杨成显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邱洪涛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苏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8月至2024年4月任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洪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邱洪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陈桂云先生,男,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苏州汇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核数总监,苏州汇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控总监,苏州市吴中金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基金从业资格证、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桂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桂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马文蕾女士,女,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宜信财富销售经理、宜兴尚智房地产顾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4年4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马文蕾女士于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4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行政总监。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文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文蕾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0: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程国鹏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38,575,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2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6,709,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865,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1,878,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1,865,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6%。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8,38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1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8,38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1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1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1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1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6%;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364%;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6%;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364%;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6%;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364%;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6%;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364%;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选举翁冠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6,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47%。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9,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624%。
  翁冠枢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翁瑶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6,9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7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50,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08%。
  翁瑶焜女士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郑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6,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7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5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03%。
  郑朝晖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李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5,9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44%。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9,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571%。
  李忠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杨成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39,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89%。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3,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377%。
  杨成显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选举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39,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89%。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3,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377%。
  程国鹏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选举侯浩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2,3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51%。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51%。
  侯浩杰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易永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2,3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51%。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6,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46%。
  易永健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贺喜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2,3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51%。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6,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46%。
  贺喜明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卜德洪、陈佳维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均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6-01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构成与标准
  (一)薪酬结构与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二)薪酬构成与考核发放
  1、基本薪酬
  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为年度绩效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实行“预发放与年度清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按季度实施预发放,预发放部分原则上每季度不超过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20%,依据季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剩余绩效金额最终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完成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经审计财务数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综合绩效表现进行最终核定,并于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预发金额与最终核定金额存在差异的,实行多退少补。
  3、中长期激励收入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补贴、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绩效确定标准
  公司确定年度整体经营目标与绩效指标后,由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组织架构结合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定位、分管业务板块范围、经营管理权责分工,将公司年度整体绩效目标逐层分解落实至各位高管,并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形成高管个人年度绩效目标及考核责任书,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履职评价的核心依据与重要基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五、薪酬的止付与追索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司需要发生职务变更或岗位变动,且继续在公司任职的,其任期内薪酬、补贴按照实际任职任期及任期绩效考核实际结果核算并予以发放,实行多退少补;职务变更后的薪酬及绩效考核工作,按照新任岗位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因不能胜任本职岗位、触犯法律法规、违反职业操守、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失职、渎职等自身过错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或声誉受损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岗位变动,仍在公司任职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停止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须开展离任审计,基本薪酬发放至离职日。绩效薪酬按其实际任职任期及任期绩效考核实际结果计算,实行多退少补。中长期激励按相关激励方案执行。离职后发现任期内违规的,公司将依规追索。
  高级管理人员因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离职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补贴等的发放,并视情节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处罚的;(3)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4)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5)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6)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涉及追索相关程序,须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若董事会未采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应在相关决议中载明理由,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高级管理人员因患病、死亡等其他特殊情形,其薪酬及补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各类税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因绩效薪酬多退少补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差额应由个人自行承担。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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