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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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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6-临015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0530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晓宏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6人,代表股份4,262,051,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87,525,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0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4人,代表股份1,974,525,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3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1人,代表股份132,543,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1人,代表股份132,543,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0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53,171,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7%;反对8,4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7%;弃权410,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664,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10%;反对8,4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94%;弃权410,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7%。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53,191,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1%;反对8,4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2%;弃权410,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683,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157%;反对8,4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46%;弃权410,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7%。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53,150,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2%;反对8,5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弃权388,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642,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845%;反对8,5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21%;弃权388,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4%。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54,263,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3%;反对7,5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0%;弃权2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4,75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243%;反对7,5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05%;弃权2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5.关于2026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53,287,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4%;反对8,5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256,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79,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882%;反对8,5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82%;弃权256,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6%。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6.关于制定《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52,88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8%;反对9,0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8%;弃权99,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373,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815%;反对9,0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37%;弃权99,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8%。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52,820,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4%;反对8,9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8%;弃权24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312,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55%;反对8,9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76%;弃权24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8%。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惠燕、蓬金贵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6-临016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朱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朱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为2024年9月5日至2027年9月4日。朱旭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职务。
  2.离任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旭先生的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旭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工作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朱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朱旭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和全体员工对朱旭先生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二、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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