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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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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6年5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20)。
  3、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5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5、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原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调整,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99人调整为98人,限制性股票总量3,780,000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30,000股调整至3,398,25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0,000股调整为381,750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9人调整为98人,限制性股票总量3,780,000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30,000股调整至3,398,25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0,000股调整为381,750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5月14日通过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折生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原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调整,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99人调整为98人,限制性股票总量3,780,000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30,000股调整至3,398,25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0,000股调整为381,750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审议,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5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2.5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授予3,398,250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三路53号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折生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3、10、11、12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3-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折生阳、周万城、宁波华秦万生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智斌、罗发对议案8进行了回避表决;豆永青对议案10、11、12回避表决(本次通讯列席股东会、未参与现场或网络投票);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为宁波华秦万生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宁波华秦万生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10、11、12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穆国丽、师彦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5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1)公司董事长折生阳,董事、首席科学家周万城,董事、总经理黄智斌,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华秦万生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自查期间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详见上表)。上述股份减持发生时,公司尚未开始筹划本激励计划,故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和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本次激励对象公司员工张**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在自查期间对公司股票交易是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该员工不属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前不知悉该信息。该员工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中介机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闫明、张文强作为公司科创板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其严格遵守中信建投证券信息隔离墙制度及保密管理规定,未以任何形式向中信建投证券自营、资管、研究和其他业务条线以及经营投资业务的子公司传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在自查期间,中信建投证券自营、资管等投资部门以及经营投资业务的子公司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系相关部门的自主投资决策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前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5月18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398,250股,约占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秦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5%。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5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98名激励对象以42.52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3,398,25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6年5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20)。
  3、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5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5、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调整,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99人调整为98人,限制性股票总量3,780,000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30,000股调整至3,398,25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0,000股调整为381,750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5月18日,并同意向98名激励对象以42.52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3,398,250股限制性股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5月18日,并同意向98名激励对象以42.52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3,398,250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5月18日
  2、首次授予数量:3,398,250股
  3、首次授予人数:98人
  4、首次授予价格:42.5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直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3)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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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除该情况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26年5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42.5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授予3,398,250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对象无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83.99元/股(2026年5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授予日至限制性股票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31.21%、35.44%、31.90%、30.10%(分别采用科创50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42%(采用公司2025年度股息率测算)。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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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381,750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激励对象并授予,并根据届时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测算确定股份支付费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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