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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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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6-03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3名非独立董事和5名独立董事,与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孟伟先生(董事长)、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
  独立董事: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丛丽芳女士、于传治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孙福俊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召集人)唐睿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孟伟,委员:田长军、陆朝昌、马金城、王国峰
  2.提名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于传治,委员:丛丽芳、孟伟
  3.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唐睿明,委员:马金城、于传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丛丽芳,委员:唐睿明、王国峰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首席执行官(CEO):孟伟先生
  总裁:田长军先生
  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董事会秘书:陆朝昌先生
  副总裁:郭冰峰先生、董炜先生、孙大庆先生、纪维东先生、王成先生、陈杨先生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王元江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李慧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陆朝昌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慧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9日
  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非独立董事简历
  (1)孟伟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曾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现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在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2)田长军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大连海威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会主席,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在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3)陆朝昌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董事、总会计师,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2.独立董事简历
  (1)唐睿明女士,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大连长之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白云学院会计学院教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2)王国峰先生,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大连海事大学智能控制研究所副教授、所长,大连海事大学自动化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教授、所长,大连海事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院长、教授,上海海事大学航运仿真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教授,大连海事大学电气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无人船研究院院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3)马金城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国际贸易学博士学位。曾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企业管理系副主任、主任,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Global Lights Acquisition Corp(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境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4)丛丽芳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沈阳金杯江森内饰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尔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持续改进经理、沈阳工厂人力资源经理,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北方区人力资源总监,英纳威森(辽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吉林省人力资本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师。现任沈阳海伦启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东北大学客座教授,辽宁职业经济技术学院讲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5)于传治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辽宁胜诚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新闻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3.职工董事简历
  孙福俊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通用减速机厂加工车间主任、团总支书记、厂长助理、工会主席、副厂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速机厂副厂长、重型热处理厂副厂长,大连华锐特种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铸钢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总裁助理,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盐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孟伟先生,首席执行官(CEO)。(简历见前述董事简历)
  2.田长军先生,总裁。(简历见前述董事简历)
  3.陆朝昌先生,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董事会秘书。(简历见前述董事简历)
  4.郭冰峰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重型热处理厂厂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营销管理部部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大连华锐重工印度私人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5.董炜先生,1969年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连华锐铁建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运营改善部部长,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6.孙大庆先生,1972年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大连重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战略发展部部长。现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7.纪维东先生,1982年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保证部副部长、营销管理部部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卸机械制造事业部总经理,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营销管理本部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8.王成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机械制造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运营改善本部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盐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9.陈杨先生,1979年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机械制造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设计研究总院院长、科技发展部部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技术研发管理本部总经理,大连华锐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10.王元江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总裁助理。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慧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经济师。曾任职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运营中心主任。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慧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拟提名孟伟先生、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丛丽芳女士、于传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了3名非独立董事和5名独立董事,与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孟伟先生、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
  2.独立董事: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丛丽芳女士、于传治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孙福俊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9日
  附件:
  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
  1.非独立董事简历
  (1)孟伟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曾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现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在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2)田长军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大连海威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会主席,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在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3)陆朝昌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董事、总会计师,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2.独立董事简历
  (1)唐睿明女士,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大连长之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白云学院会计学院教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2)王国峰先生,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大连海事大学智能控制研究所副教授、所长,大连海事大学自动化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教授、所长,大连海事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院长、教授,上海海事大学航运仿真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教授,大连海事大学电气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无人船研究院院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3)马金城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国际贸易学博士学位。曾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企业管理系副主任、主任,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Global Lights Acquisition Corp(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境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4)丛丽芳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沈阳金杯江森内饰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尔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持续改进经理、沈阳工厂人力资源经理,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北方区人力资源总监,英纳威森(辽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吉林省人力资本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师。现任沈阳海伦启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东北大学客座教授,辽宁职业经济技术学院讲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5)于传治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辽宁胜诚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新闻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3.职工董事简历
  孙福俊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通用减速机厂加工车间主任、团总支书记、厂长助理、工会主席、副厂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速机厂副厂长、重型热处理厂副厂长,大连华锐特种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铸钢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总裁助理,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盐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6-03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8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陆朝昌因公务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田长军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孟伟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孟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孟伟,委员:田长军、陆朝昌、马金城、王国峰
  2.提名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于传治,委员:丛丽芳、孟伟
  3.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唐睿明,委员:马金城、于传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丛丽芳,委员:唐睿明、王国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首席执行官(CEO)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委员孟伟本人已回避),董事会同意聘任孟伟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具体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关于聘任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孟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聘任首席财务官(CFO)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田长军先生为公司总裁,陆朝昌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郭冰峰先生、董炜先生、孙大庆先生、纪维东先生、王成先生、陈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元江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以上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孟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陆朝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具体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陆朝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陆朝昌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11-86852187
  传真:0411-86852222
  邮箱:dlzg002204@dhidcw.com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华锐大厦
  邮编:116013
  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6〕8号),该规则将于2026年5月24日正式生效,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于2027年12月31日前,对董事会秘书任职、兼职等与规则要求不一致的,逐步调整至符合监管规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陆朝昌先生已回避表决。
  六、《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陆朝昌先生提名,聘任李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体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李慧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11-86852802
  传真:0411-86852222
  邮箱:dlzg002204@dhidcw.com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华锐大厦
  邮编:116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七、《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风控审计本部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王文波先生为风控审计本部部长(内部审计负责人),具体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9日
  附件: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孟伟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曾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现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在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2.田长军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大连海威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会主席,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在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3.陆朝昌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董事、总会计师,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4.郭冰峰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重型热处理厂厂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营销管理部部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大连华锐重工印度私人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5.董炜先生,1969年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连华锐铁建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运营改善部部长,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6.孙大庆先生,1972年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大连重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战略发展部部长。现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7.纪维东先生,1982年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保证部副部长、营销管理部部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卸机械制造事业部总经理,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营销管理本部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8.王成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机械制造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运营改善本部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盐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9.陈杨先生,1979年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机械制造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设计研究总院院长、科技发展部部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技术研发管理本部总经理,大连华锐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10.王元江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总裁助理。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11.王文波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法律事务部)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本部副部长,大连大重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大连华锐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华锐重工(湛江)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风控审计本部部长、纪委副书记。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李慧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经济师。曾任职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运营中心主任。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慧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孟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411人,代表股份1,190,543,42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912,056,432股的62.2651%。
  其中:
  1.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070,526,95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8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10人,代表股份120,016,47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6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1,931,370,03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31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948%,在计算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也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情况为: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7,598,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6%;反对2,63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弃权30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7,071,1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59%;反对2,63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8%;弃权30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3%。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87,642,9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4%;反对2,61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弃权29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7,115,9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32%;反对2,61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48%;弃权29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7,651,0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1%;反对2,63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2%;弃权25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7,124,0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00%;反对2,63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4%;弃权25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6%。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8,487,2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3%;反对1,98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7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7,960,2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67%;反对1,98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9%;弃权7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5.《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8,742,5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91%;反对71,098,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19%;弃权70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8,215,5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741%;反对71,098,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405%;弃权70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4%。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6.《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孟伟先生、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孟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81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87,1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08%。
  (2)选举田长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913,2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386,3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434%。
  (3)选举陆朝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804,1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77,1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25%。
  7.《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丛丽芳女士和于传治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唐睿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804,2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77,2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26%。
  (2)选举王国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804,2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77,2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26%。
  (3)选举马金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525,6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2,998,6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205%。
  (4)选举丛丽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804,2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77,3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26%。
  (5)选举于传治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3,776,2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3,249,3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93%。
  8.《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3,813,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7%;反对6,46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2%;弃权26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3,286,1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922%;反对6,46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85%;弃权26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4,276,4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6%;反对5,96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7%;弃权30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3,749,4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82%;反对5,96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65%;弃权30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3%。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刘翠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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