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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6-033 |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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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荣海二路3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职工代表董事郑增建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人,代表股份175,369,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22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58,501,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66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16,867,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62%;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人(含网络投票),代表股份3,990,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75,361,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5,361,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5,361,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3,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1%;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5,361,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565,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5,361,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612,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565,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远航、柴佳宁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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