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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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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4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绍兴华信科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全资子公司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华信科”)于2026年5月18日与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农商行”或“债权人”)签署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其中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整;同日,公司与上虞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上虞农商行前述主合同的债权即贰仟万元整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四、担保事项的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4月2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绍兴华信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本次为绍兴华信科提供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事项的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惠普广场A楼A501-2
  法定代表人:张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绍兴华信科100%股权。绍兴华信科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绍兴华信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内容
  1、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2、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绍兴华信科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绍兴华信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44,469.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3.67%,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4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虞农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绍兴华信科与上虞农商行签署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4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8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鉴于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本次交易关联人的其他关联方任职,董事史浩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方便其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熠存上海”)、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无线香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海竞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域投资”)和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故为保护公司利益,竞域投资和舜元集团已分别出具《反担保函》,针对本次公司为熠存上海的担保,竞域投资将无偿提供反担保,针对本次公司为联合无线香港的担保,舜元集团将无偿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6月3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方式为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4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熠”或“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合称“出借方”)与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同意向上海联熠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其中上海肖克利提供借款额度为4,500万元人民币,深圳华信科提供借款额度为5,500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借款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方根据约定或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鉴于上海肖克利为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标的之一,持有上海肖克利2.03%股份的股东上海镜兰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镜兰”)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上海镜兰的有限合伙人颜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舜元”)实际控制人陈炎表之儿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重组将上海镜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故从谨慎角度,认定本次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浙江舜元及其关联方任职,董事史浩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50万元(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除外),主要为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无线香港“)与上海肖克利共同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上海联熠,其中联合无线香港投资550万元人民币,占上海联熠股权比例为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2400411D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25号四层B01室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陶涛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衡器、计算机、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肖克利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陶涛、程家芸和刘依佳。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4、关联关系
  鉴于上海肖克利为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标的之一,持有上海肖克利2.03%股份的股东上海镜兰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上海镜兰的有限合伙人颜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实际控制人陈炎表之儿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重组将上海镜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故从谨慎角度,认定本次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5、上海肖克利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其中上海肖克利提供借款额度为4,500万元人民币,深圳华信科提供借款额度为5,500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借款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提款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根据借款方要求可续展6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利息不纳入借款额度计算,借款方根据约定或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方每月计息,借款到期归还本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提供借款,借款额度配比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与上海肖克利所持有的上海联熠的股权比例确定,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1: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借方2: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方: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
  1、为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其中上海肖克利提供借款额度为4,500万元人民币,深圳华信科提供借款额度为5,500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借款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提款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根据借款方要求可续展6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利息不纳入借款额度计算,借款方根据约定或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方每月计息,借款到期归还本息。
  2、借款到期,借款方未及时归还本金及利息的,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因借款方逾期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给出借方造成损失的,由借款方赔偿。
  3、本协议自各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署后且经公司股东会和上海肖克利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华信科和上海肖克利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提供借款系满足其运营的资金需要,本次借款为上海联熠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并存续的关联交易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肖克利(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华信科、上海肖克利和上海联熠签署的《借款协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5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目前尚未发生,相关担保预计额度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本次新增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其中,被担保方熠存上海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熠存上海”)、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无线香港”)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方便其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分别为熠存上海、联合无线香港新增不超过3亿元、6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信科”)拟分别为熠存上海、联合无线香港新增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额度。在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该担保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在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3、21、22层
  法定代表人:张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熠存上海是深圳华信科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持有深圳华信科51%股权。熠存上海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熠存上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号:2152532
  住所:3/F COSCO TOWER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K
  授权股本:100万港币
  发行股本:100万港币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6日
  股权结构:联合无线香港是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World Style 51%股权。联合无线香港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联合无线香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资产抵质押等,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2、担保期限: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本次担保额度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后续担保发生时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3、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上海竞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域投资”)持有深圳华信科39%股权,为保护公司利益,竞域投资已于2026年3月27日出具了《反担保函》,承诺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深圳华信科及其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后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深圳华信科及其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的任何担保(如有),竞域投资同意自本函签署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无偿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责任的期间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World Style的其他股东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虞芯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虞芯投资89.8%的合伙份额,为保护公司利益,舜元集团已于2026年3月27日出具了《反担保函》,承诺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World Style及其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后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World Style及其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的任何担保(如有),舜元集团同意自本函签署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无偿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责任的期间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4、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方便其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熠存上海、联合无线香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鉴于竞域投资和舜元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故为保护公司利益,竞域投资和舜元集团已分别出具《反担保函》,针对本次公司为熠存上海的担保,竞域投资将无偿提供反担保,针对本次公司为联合无线香港的担保,舜元集团将无偿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7亿元,本次担保额度获得股东会批准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3.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44,469.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3.67%,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中小微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4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5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议案1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箱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日-2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一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4楼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博
  电话号码:021-58853066
  传真号码:021-58853100
  邮政编码:200050
  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0”,投票简称为“盈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及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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