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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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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6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悍高集团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欧锦丽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4,520,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27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31,435,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56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3,084,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0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1,379,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47%。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64,50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1,36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64,50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4,50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1,32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0%;反对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2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0%;反对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欧锦锋、广东悍高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悍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锦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锦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1,36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欧锦锋、广东悍高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悍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锦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锦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欧锦锋、广东悍高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悍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锦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锦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152,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36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012,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1%;反对36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469,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2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8%;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2.1发行证券的类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2发行规模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4债券期限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5债券利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7转股期限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同意364,505,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0,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4,500,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11赎回条款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12回售条款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18募集资金存管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19担保事项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21债券评级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1,36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6]A0230号 致: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悍高集团总部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欧锦丽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30人,代表股份364,520,086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277%。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经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64,506,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64,506,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同意364,506,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41,328,3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760%; 反对5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20%;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9%。 关联股东欧锦锋、广东悍高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悍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锦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锦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等股东委托欧锦丽投票,以下同)回避表决。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1,365,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67%;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14%;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9%。 关联股东欧锦锋、广东悍高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悍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锦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锦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364,506,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1,365,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14%;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4%。 关联股东欧锦锋、广东悍高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悍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锦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锦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364,152,6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92%; 反对366,4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05%;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九)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十)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64,469,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60%; 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37%;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十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十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2.01 发行证券的类型 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0%;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4%。 12.02 发行规模 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0%;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4%。 1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04 债券期限 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0%; 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7%;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05 债券利率 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0%; 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7%;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07 转股期限 同意364,505,8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1%; 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同意364,505,8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1%; 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09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同意364,505,8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1%; 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同意364,500,8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7%; 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7%; 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6%。 12.11 赎回条款 同意364,505,8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1%; 反对1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12 回售条款 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0%;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4%。 1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18 募集资金存管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19 担保事项 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0%; 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7%;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0%; 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7%;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3%。 12.21 债券评级情况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2%; 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7%。 (十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0%; 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3%; 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7%。 (十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0%; 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3%; 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7%。 (十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0%; 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3%; 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7%。 (十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2%; 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7%。 (十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364,505,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0%; 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3%; 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7%。 (十八)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同意364,506,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 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2%; 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7%。 (十九)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364,505,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9%; 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4%; 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7%。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进行了述职。 经查验,上述第11至19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4、5、7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负 责 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桑 健 贺双科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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