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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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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伊可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将“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相应名称调整为“金海高科高效过滤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实施地点诸暨,并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由2026年5月延期至2028年5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即将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单独持有公司40.04%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0.04%股份的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5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提议,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99号飞洲国际大厦10楼A座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
  至2026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丁伊可、丁宏广、丁伯英、丁伊央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项目名称:“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珠海项目”),名称调整为“金海高科高效过滤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金海项目”或“本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实施地点诸暨,并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拟由2026年5月延期至2028年5月。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0号)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83,90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971,791.91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65,021.6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506,770.2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19日到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B202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尾数差异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考虑公司战略规划布局及市场环境变化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将“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相应名称调整为“金海高科高效过滤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700795J
  法定代表人:丁伊可
  成立时间:1995-07-05
  注册资本:23,588.390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区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为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40.04%的公司股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模具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诸暨市陶朱街道建业路6号)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即珠海项目)原计划于2026年5月建设完成。但自项目实施以来,市场环境发生了一系列不可预见的变化,叠加行业格局调整,对项目推进造成了显著且持续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评估、董事会集体研究后,决定变更珠海项目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宏观经济及消费市场呈现阶段性调整,新能源汽车下游需求增速放缓,珠海项目投资回报周期有所延长,投资回报的确定性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产能的快速发展,零部件配套领域的市场竞争日益充分,行业整体盈利空间承压,按原计划实施实现预期收益及战略目标难度增大,不利于保障股东长远利益。三是受当前国际贸易形势及供应链波动影响,项目在核心零部件采购、高端技术合作及海外市场拓展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现实挑战,推进难度与成本有所上升,不利于项目高效落地及预期效益达成。
  此外,珠海项目未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顺利实施金海项目, 公司决定对珠海项目(名称调整后为“金海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26年5月延期至2028年5月。
  (三)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情况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海高科高效过滤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实施主体: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广东省珠海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珠海市与诸暨市分别搭建完整产线,生产汽车空调过滤器、汽车高效过滤器、净化过滤器、功能性空调过滤网等产品,为下游汽车领域及家电领域的客户提供服务,并探索产品在航空、轨道交通等更多场景下的应用,项目建成后可覆盖华南、华东地区及日本等海外市场,形成区域协同配套,提升公司整体服务能力,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项目将引入半自动及自动化生产线,建设现代化的智能工厂,助力公司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企业。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7,030.2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794.73万元,包括建筑工程投入535.50万元,软硬件购置投入5,736.38万元,安装费172.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2.86万元,预备费197.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235.55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均新增营业收入16,039.00万元。本项目全部使用珠海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截至2026年5月11日,珠海项目结余约5,891.84万元,考虑到利息收入等影响因素,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以实施用途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后续如有不足部分将由公司及珠海金海以自筹资金投入)。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4个月,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58%,静态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80年。
  2、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必要性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公司作为高性能过滤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基于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公司业务增量可观,原有的产能布局已无法完全满足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在珠海和诸暨推进扩产项目,核心目的就是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来发挥规模优势。只有产能规模跟上业务扩张的步伐,公司才能抓住市场机遇,在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的背景下,进一步拉大与竞争对手的差距,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建设多地工厂,有利于同步提升公司区域配套能力。公司的客户遍布全球,下游客户生产基地分布广泛,因此对供应商的区域配套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建设多地工厂是提升公司区域配套能力,满足客户就近供货、及时响应的战略性布局。目前,公司已形成以诸暨(总部)、珠海、泰国为主的三大核心生产基地,并将通过本项目同步提升诸暨(总部)、珠海生产基地的配套供应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丰富产品矩阵,拓宽公司业务半径。近年来,由于公司业务触达的不断拓展,公司的产品布局逐步由汽车空气过滤系统向家电、新风系统、飞机空气净化系统等更广泛的场景延伸。同时,基于公司产品技术的不断提升,公司产品也逐步从过滤网、风轮等向更高附加值的领域延伸。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丰富产品矩阵、拓宽业务半径的关键抓手。项目实施后,在珠海和诸暨两大工厂,公司不仅能够继续生产传统的空调过滤网、风轮等产品,更将重点生产针对新能源汽车的CN95级空滤、活性炭抗菌复合滤芯、HEPA高效过滤器等高端产品,以及面向清洁电器(扫地机器人等)的高效滤网等。这些新产品具有更高的技术壁垒和毛利率。
  (2)项目可行性分析
  丰富的客户资源及营销网络为本项目的市场消化提供基础。作为空调过滤网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已积累了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并构建起覆盖广泛的营销网络。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通过系统开展市场调研与分析、科学制定营销策略、持续提升营销人员专业素养等措施,全面增强了整体营销能力。此外,公司已具备完整的工程设计服务能力,可为客户提供从各类空间过滤方案设计、产品生产到检测验收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从方案设计到定制生产全程严格管控,确保满足客户高质量需求。同时,公司配备专业工程师负责售后服务,可在客户要求时限内快速响应反馈、提供解决方案,并建立定期客户回访机制,及时收集客户诉求,能有效地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将产品高效地推广至目标客户,扩大产品销量,为本项目的市场消化提供基础。
  深厚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撑。近年来,公司先后承担多项国家创新基金、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同时牵头或参与20多项省级科研项目。此外,公司还高度重视技术积累及研发成果的转化,将各项发明成果转化成专利技术,最终形成研发资本化,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品牌价值。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授权专利143项,其中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86项、外观专利18项;目前专利权维持有效110项,包括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64项、外观专利11项。公司雄厚的研发实力与技术资源,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保障。针对家电、汽车等不同下游领域客户的质量要求,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标准化认证体系。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并按计划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中的不足,确保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实现。公司严格的质量标准及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帮助项目顺利实施,同时也为保障项目产品质量及客户口碑提供了有力支撑。
  丰富的生产经验为本项目提供运营保障。经过多年生产及经营管理经验的积累,公司逐步建立并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覆盖技术研发、经营计划、生产过程、采购过程、合同管理、绩效考核等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以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公司丰富的生产经验、科学的管理体制、高效的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运营保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金海项目的市场前景
  金海项目的市场前景详见前述“(三)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情况说明”。
  2、金海项目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在项目选择时已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评估,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国家及行业政策、经营管理、产品市场销售状况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出现项目延期、实施情况不及预期、投产后收益不及预期等问题,从而使项目最终实现的收益与预计值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将全面加强日常经营中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强各职能部门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管理效率。公司也积极关注市场环境、国家及行业政策,加大市场研判力度,发挥成本控制优势,提高客户粘性以降低投资风险。
  3、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已协调相关资源,增加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项目按期完成建设。此外,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结合市场情况和业务需要,对建设进度进行及时跟踪和协调,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后续实施。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布局和主营业务产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管,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将“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相应名称调整为“金海高科高效过滤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实施地点诸暨,并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由2026年5月延期至2028年5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内,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质内容及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等具体子项目之间的资金使用金额进行必要的调剂。前述调剂包括在子项目之间增加或调减资金,但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授权期限至本次变更所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或全部结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宜。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所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或全部结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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