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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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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6-047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1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杨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及安排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十二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成交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成交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0,000,000股(含本数),按目前公司总股本测算,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具体发行股票数量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如计算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或者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针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公司编制了《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及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3、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
  4、决定聘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0、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补充、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11、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新里程 公告编号:2026-050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6-048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5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议案1-8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804室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旭、郑重;
  联系电话:010-85235985;
  传真电话:010-85235985;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新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新里程 公告编号:2026-053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6-052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拟开展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甘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
  1、主要内容
  2025年6月19日,甘肃证监局作出甘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3年度,你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将回购义务确认为负债;控股子公司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未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暂估在建工程金额;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将以出让形式取得的建设用地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上述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导致你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存在披露不准确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会计核算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整改措施
  公司已于2025年7月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采取了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核算工作和账务进行自查自纠等整改措施。
  (二)《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林杨林及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号)
  1、主要内容
  2026年4月9日,甘肃证监局作出〔2026〕1号《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林杨林及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杨林、刘军:经查,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子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新里程2023年年报利润总额多计1,956,350.98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9.07%;2025年半年报净利润少计2,155,652.76元,占当期净利润的30.62%;2025年三季报利润总额少计2,856,975.84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3.43%。
  新里程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新里程董事长林杨林、财务总监刘军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新里程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新里程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林杨林、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林杨林、刘军于2026年4月23日14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整改措施
  公司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高度重视,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已在2025年第三及第四季度进行更正,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公司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更加严谨审慎,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相关人员已根据要求到甘肃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公司严格按照甘肃证监局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甘肃证监局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本次教训,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新里程 公告编号:2026-05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新里程 公告编号:2026-049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股东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新里程”)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下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用于测算相关数据,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600,000,000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76.5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08.03万元。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4.2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5.66万元。
  5、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15%;(3)较上一年度下降15%。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387,381,753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尚未审批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假设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不考虑利润分配的影响;
  9、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更好地实现战略发展目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基本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盱眙肿瘤医院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推动医院资质升级,提升区域影响力
  盱眙肿瘤医院将按三级肿瘤医院标准建设,规划床位600张,并重点新增甲乳外科、肿瘤介入治疗及康复治疗等特色病区,旨在打造一个以肿瘤诊疗为核心、多学科协同的专科医院并填补盱眙县尚无肿瘤专科医院的区域空白。项目实质是医院整体规模的战略性扩展,通过设立专科分院,构建区别于盱眙县中医院综合服务的新增长极。
  为实现整体效能最大化,盱眙肿瘤医院与盱眙县中医院将实行一体化运营与管理,实现医疗资源、专家团队和管理体系的全面打通、高效共享。这种模式不仅能使盱眙肿瘤医院快速依托现有实力起步,更能让盱眙县中医院在缓解空间压力后,更专注于综合急危重症与常见病诊疗。两院在专业上错位发展、功能上紧密协同,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为创建三级甲等医院的目标奠定坚实的架构基础。
  项目建成后,其服务能力将超越县域范围,主要辐射苏北及临近的安徽天长、明光等部分区域。通过提供高水平的肿瘤专科诊疗,该项目将有效承接并满足更大区域内的患者需求,提升医院在区域医疗格局中的影响力与引领作用。
  (2)解决场地限制,促进专科发展
  盱眙县中医院自1986年建院至今,其原有的硬件空间已难以承载现代医疗发展的需求,多个关键专科的发展受到直接制约。例如,受淮河流域疾病谱及人口老龄化影响,消化道肿瘤患者持续增多致使现有的两个肿瘤病区已难以满足需求;作为中医特色优势的康复科,治疗大厅和床位无法充分发挥其疗效与潜力;ICU的规模也与医院整体的急危重症诊疗需求严重不匹配。这些空间瓶颈,已成为医院提升服务能力、深化专科建设的核心障碍。
  上述空间制约,直接影响着医院履行其区域医疗中心的功能。肿瘤科床位紧张导致患者等待时间延长,可能延误最佳治疗时机;康复科资源不足使得许多需要系统康复的患者无法得到及时、充分的治疗,影响了中医特色优势的转化;ICU床位的短缺更是限制了医院承接复杂重症、保障医疗安全的能力上限。这不仅是规模的限制,更关系到医疗质量、患者安全和学科影响力的提升。
  因此,本项目计划将肿瘤科扩展至四个病区,以根本缓解核心病种的治疗压力;康复科将设立至少两个独立病区,使中医特色疗法拥有充足的施展空间;ICU将扩容至20余张床位的新病区,大幅提升急危重症的救治保障能力。盱眙肿瘤医院建成后,不仅将直接打破上述科室的空间枷锁,还能通过病区迁移腾挪出盱眙县中医院的空间,从而优化全院学科布局,最终实现医疗资源的高效重组与专科服务能力的整体跨越。
  (3)升级核心硬件,构建现代化诊疗平台
  当前,医院发展正面临由硬件设施与物理空间共同构成的现实瓶颈。在技术层面,部分沿用多年的医疗设备,其技术参数与处理能力已逐渐滞后于肿瘤精准放疗、靶向治疗、微创介入手术等前沿临床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应用标准。例如,心电图机的分辨率和功能可能无法满足精准定位与疗效评估的需求,手术室的装备配置或难以支持复杂的复合介入手术,这使得一些疗效更佳的新技术、新方案无法顺利落地,限制了临床治疗水平的提升。
  与此同时,盱眙县中医院受早期规划所限,在空间布局与环境流程上存在深层制约。科室布局存在分散且动线交错的问题,增加了患者辗转和物资转运的耗时;诊疗区域空间狭小,使得引入大型新型设备或设立日间治疗中心等现代化单元缺乏物理可能;此外,相对陈旧的就医环境与拥挤的流程,也直接影响了患者的就诊体验与舒适度。设备与空间的双重局限相互交织,共同制约了医疗服务能力的升级迭代。
  项目通过新增尖端医疗设备,并对盱眙肿瘤医院进行符合现代医院感染控制、人性化服务流程的现代化改建,全面实现诊疗设施与环境的整体升级。这一举措的意义远超出简单的硬件更新,它实质上是将先进医疗技术转化为可及服务的关键载体建设工程,能确保医院在区域医疗竞争中,凭借领先的“硬实力”吸引顶尖人才、开展高难度诊疗、提升运营效率,并为患者提供更安全、舒适、高效的就医体验,是医院实现专科突破与品牌跃升不可或缺的物理基石。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和地方医疗卫生政策导向
  该项目的核心定位是建设高水平的肿瘤专科医院,契合当前国家及江苏省力推的“大病不出县”核心医改目标。项目旨在将优质肿瘤诊疗资源下沉至县域,服务苏北及安徽部分地区的广大患者,这正是响应政策号召、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缓解患者跨区域就医负担的具体实践。
  同时,项目建设与盱眙县“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的总体部署同频共振。地方政府明确支持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建设重点项目来强化医疗服务体系,而本项目作为由盱眙县中医院投资兴建的重大工程,得到了县委、县政协等层面的直接关注与推动,被视为提升本地专科影响力、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因此,项目在政策合规性与政府支持度上拥有坚实基础,符合国家和地方医疗卫生政策导向。
  (2)依托母体医院雄厚的本地根基与声誉,具备高起点的市场准入条件
  自1986年成立以来,盱眙县中医院逐步融入本地医疗体系,为盱眙及周边地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医院为“国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该资质是对其服务能力的官方认可。医院多次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并曾入选“国家级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分别反映了其在管理、服务、社会责任方面的持续表现,以及在医疗质量与患者体验改进方面的成果。这些认证与荣誉帮助医院在苏北与安徽交界地区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公众信任度。经过多年发展形成的民众基础,是新建医疗机构在短期内难以具备的,这为分院带来了现成的患者群体与品牌影响力。
  同时,医院现有的肿瘤学科并非从零开始,其已拥有肿瘤治疗中心,并配置了先进的大型肿瘤治疗设备,开展了多年的肿瘤诊疗服务。这意味着新建的专科医院并非凭空创造需求,而是对现有成熟业务线的强化、扩容与升级,能够无缝承接母体医院积累的大量患者信任和医疗资源,极大降低了市场培育期的风险和成本。
  (3)依托成熟的医院组织架构与集团化支撑
  盱眙县中医院已建立起现代化、规范化的医院治理结构。作为新里程的全资子公司,医院能够直接受益于该大型医疗集团在资金、技术、管理和全国性医疗资源网络方面的强大支持。这意味着建设完成后,医院能够迅速将成熟的行政管理、医疗护理、质控感染等管理体系移植至新平台,无需经历漫长的机构搭建与团队磨合期,可立即投入运营,大大降低了管理风险并提升了启动效率。
  医院作为新里程旗下的重要成员,能够获得集团在资金、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强力支持。这种集团化背景为项目提供了两大关键支撑:一是在建设标准和长远规划上,能对标更高层次的医疗体系要求,确保项目的高起点;二是在未来运营中,能通过集团内部资源协调,高效引进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因此,项目在实施和后续发展上,具备单体医院难以比拟的系统性优势和抗风险能力。
  (二)崇州二医院迁建项目(一期)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推动医院资质升级,夯实区域医疗中心的地位
  当前,医院升级面临最直接、最硬性的障碍是物理面积不达标。尽管崇州二医院已具备二级甲等资质,且崇州市卫健委此前已批复同意按三级医院标准规划建设,但现有10,000平方米的院区面积,始终无法满足三级综合医院的最低建设标准,导致医院达不到三级医院的升级要求。因此,迁建项目是破除政策审批瓶颈、实现医院等级跨越的必要前提。
  项目严格遵循三级综合医院标准进行整体设计和建设,这不仅是满足评审的硬件要求,更是系统性提升医疗能力的基石。全新的急诊、门诊、住院、医技等七大核心设施,将从根源上解决老院区因空间局促导致的流程交叉、科室设置不全等固有短板。一个规划科学的现代化医疗建筑,本身就能极大提升运营效率与医疗安全,为引进高精尖设备和开展新技术提供必备空间。
  空间的解放和流程的优化,使医院能够显著分流患者、减少等待,并通过引进先进设备和高水平人才,从根本上提升诊疗服务的质量与深度。这将有效满足群众对疑难重症诊疗、高质量手术和多元化健康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真正实现从“二级”到“三级”的综合服务能力跨越,夯实区域医疗中心的地位。
  (2)增加院区面积,满足患者需求
  当前,崇州二医院的发展面临由物理空间严重不足所引发的一系列系统性瓶颈。医院现有院区面积不足直接制约了人力资源的扩充,导致在患者人数持续增加的背景下,医疗人员数量无法相应增长,加剧了医护人员的工作负荷。同时,狭小的场地也使得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严重短缺,“停车难”成为阻碍患者,尤其是市区患者前来就诊的障碍,直接影响了医院的服务可及性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在现有院区内,体检中心的环境局促,导致除工伤及职业病体检外的普通体检项目各环节排队时间长、体验差,服务吸引力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健康管理的市场需求。更重要的是,面对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意识和中医药服务需求,医院计划扩大健康管理中心和增设中医药特色区域的发展战略,也因“无地可用”而无法落地,错失了重要的业务增长点和服务升级机遇。
  因此,迁建至新院区是打破发展僵局的出路。新项目将通过大幅增加院区总面积,首先为增加医护人员编制、优化团队结构提供基础保障。其次,通过建设大型地下停车场,将彻底解决“停车难”问题,提升患者就医便利性。在此基础上,全新的、更大型的体检中心将优化流程、减少排队,显著提升服务体验与吸引力;而充足的空间更使得扩大健康管理中心、建设独立的中医药区域成为可能,从而全面满足患者多元化、高品质的医疗与健康需求,实现医院服务能力的整体跃升。
  (3)缓解住院难题,打造现代化诊疗中心
  崇州二医院现有院区自1998年启用至今,面临院区整体面积严重不足,业务用房局促的局面,这不仅直接导致了较高的病床使用率,造成“一床难求”的患者住院难题,更深层次地影响了诊疗服务的精细度与医护团队的稳定性。同时,由于建筑老旧已经无法满足医院的使用需求,建筑结构与材料也难以满足当前需求和老旧建筑难以改造集成现代智能化安防、监控与应急系统,构成了区域医疗体系中的脆弱节点。
  因此,本项目计划将医院迁至距现址不超过2公里的新址,距离近确保了服务覆盖范围的高度连贯性,老院区积累的群众就医习惯和信任得以平稳转移,能实现患者与医疗资源的无痛迁移与快速分流,最大限度减少因搬迁造成的服务中断风险。同时,项目建设完毕后即可提供900张开放床位,将迅速、直接地承接老院区无法负荷的就医需求。与此同时,全新规划设计的建筑将从根本上杜绝老旧院区的布局缺陷,严格遵循现代医疗流程与安全标准,打造一个现代化的诊疗环境。
  新院区不仅以数倍的容量彻底缓解床位紧张这一核心矛盾,更通过硬件与流程的全面现代化,提升诊疗质量、保障医护效能、增强应急韧性。这标志着崇州二医院从一个超负荷运转的旧节点,转型为一个能够支撑区域长远发展、可靠且高质量的区域医疗中心,对巩固和完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和地方医疗健康政策导向
  国家层面出台《“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将县级医院定位为县域医疗服务的“龙头”,核心目标正是通过硬件扩容与能力升级,实现“大病不出县”,从而优化整个国家的医疗资源布局。崇州二医院作为县域内的核心医疗力量,其迁建与升级正是对这一国家战略的精准响应和具体实践。它超越了单纯改善自身环境的范畴,成为提升崇州市乃至周边区域整体医疗服务能级、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性工程。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已明确将“崇州二医院迁建项目”列为重点建设项目,旨在整体提升市级医院的收治能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锚定“成都市西部区域医疗新中心”建设目标。这标志着项目并非简单的院址搬迁,而是承载了补短板、强弱项、建设“家门口的好医院”的政策使命,是“健康崇州”建设的关键一环。
  (2)医院在当地已具备深厚的群众基础与品牌知名度
  崇州二医院作为一家始建于1988年,在本市服务超过三十年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已在当地积累了广泛的群众信任和稳固的医疗市场。医院长期为崇州市及周边15个乡镇提供医疗服务,其骨科、神经外科等重点专科在区域内具有显著影响力,形成了稳定的患者群体。这种长期建立的就医习惯和品牌认知,是项目成功最宝贵的无形资产。
  尽管现有院区因面积狭小、设施陈旧而严重制约了服务能力,但患者就医需求依然旺盛。新院区选址距现址不超过2公里,这一规划充分考虑了品牌与患者资源的平稳过渡。近距离迁建能最大程度保留原有服务半径,确保积累多年的患者资源得以无缝转移,有效避免了因搬迁过远而导致的病源流失风险,为新院区建成后快速实现功能、释放积压的就医需求提供了保障。
  (3)依托成熟的医院组织架构与集团化支撑,保障项目正常运营
  崇州二医院并非从零开始的新建项目,而是基于一个已经高效运转数十年的成熟医疗机构进行升级。医院现有完备的组织架构,设有包括19个临床医技科室在内的44个科室,拥有超过700名员工,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队伍完整。这意味着迁建完成后,医院能够迅速将成熟的行政管理、医疗护理、质控感染等管理体系移植至新平台,无需经历漫长的机构搭建与团队磨合期,可立即投入运营,大大降低了管理风险并提升了启动效率。
  医院作为新里程旗下的重要成员,能够获得新里程在资金、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强力支持,公司可为项目提供两大关键支撑:一是在建设标准和长远规划上,能对标更高层次的医疗体系要求,确保项目的高起点;二是在未来运营中,能通过集团内部资源协调,高效引进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因此,项目在实施和后续发展上,具备单体医院难以比拟的系统性优势和抗风险能力。
  (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医疗行业监管要求
  医疗行业正置身于一个监管标准持续升级、系统性要求日趋严格的发展环境中。这不仅体现在国家层面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立法深化,如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强化了注册人备案人责任、完善了唯一标识追溯体系;也反映在具体技术规范的迭代上。这些变化并非孤立的技术参数调整,而是国家从患者安全、公共卫生和可持续发展角度,推动医疗行业整体质量提升和风险管控的系统性举措。
  面对这一现实,新里程的本次设备采购项目,将把“主动合规、前瞻避险”作为核心原则之一。新里程将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在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合规性筛查与差距分析。对于那些经评估已明确无法通过改造或升级满足最新安全、环保强制标准的设备,将坚决纳入优先替换清单。
  购置新增医疗设备可以确保新里程所有医疗机构运营的合法合规性,规避了政策风险。同时,通过引入与环境更匹配、用户体验更优的设备,能够显著提升医院现代化、人性化的整体形象,优化医护工作流程,提高患者满意度。它使得硬件设施能够真正支持医院的服务战略和品牌升级,是医院从“功能实现”向“品质体验”迈进的重要物质保障。
  (2)满足医疗技术发展需求
  当前,医疗领域正经历以精准化、微创化、智能化为核心的深刻变革。基因测序、分子影像、手术机器人、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与治疗等新兴技术,已从实验室快速走向临床。然而,新里程旗下医院的部分设备配置仍停留在上一代技术阶段。这种滞后导致了严峻的“能力断层”:一方面,临床医生掌握了先进的理论与技术理念,却因缺乏相应的硬件平台而无法开展如肿瘤精准靶向治疗等高端项目;另一方面,医院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重点专科评审中,因硬件指标不达标而丧失竞争优势,人才吸引力下降,患者对前沿技术的诊疗需求外流。
  为响应技术变革,新里程需要系统性地引进与新技术相匹配的高端设备,如新一代影像诊断系统、智能手术机器人、数字化病理平台等。这不仅是单一设备的更替,更是构建以新技术为核心的诊疗能力体系,为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与科研转化提供基础支撑。
  此举能直接提升医院的核心技术竞争力,使医院有能力开展更复杂、更精准的诊疗服务,吸引并留住高端医疗人才。同时,它推动医院从传统诊疗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模式转型,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体验,长远看是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投资。
  (3)推动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
  医疗设备,特别是大型放射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均有建议的使用年限或曝光次数限制。超期服役的设备不仅故障率显著升高,导致停机维修频发、打乱临床工作节奏,其核心性能(如影像清晰度、输出剂量准确性)也可能发生衰减,直接影响到诊疗结果的可靠性与患者的治疗安全。同时,老旧设备的维护成本(零配件、耗材)会逐年攀升,能效低下也增加了运营开支。
  为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与安全性,有效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新里程计划在本次项目中对老旧和损坏的设备进行更新。具体来说,将依据一套多维度的综合评估体系,对全院区现有设备进行精准“画像”与风险评级。该体系核心指标包括:设备使用年限、历史故障频率与停机时长、年度维修保养成本占设备残值比例、以及技术落后程度等。
  系统性更新能从根本上消除因设备老化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医疗质量的稳定与可靠。新设备的高效、稳定运行将大幅提升诊疗吞吐量与运营效率,改善患者就医感受。同时,降低高频次维修与高能耗带来的隐性成本,从长期看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成熟的市场供给与集团强大的整合能力,为项目提供保障
  当前,我国医疗设备市场已形成供给充足、竞争充分的格局,国内外主流生产厂商均能提供技术成熟、性能稳定且全面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产品。这些标准涵盖辐射安全防护、医疗数据互联互通、设备绿色节能环保等关键领域,为采购方提供了广泛且合规的优质选项。
  基于此市场环境,新里程将充分发挥规模化、集约化的集中采购优势,与经过严格遴选的核心供应商构建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此举不仅能够在商务层面获取更具竞争力的价格与付款条件,同时能够超越单一交易,在更深层次上锁定并保障关键资源与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将明确约定设备按期交付的可靠性、现场安装调试的专业性、临床操作与维护人员培训的系统性,以及覆盖设备全生命周期的长期售后响应机制与服务水准。这种深度绑定确保了产品供应与后续服务的质量、标准与时效均处于可控、可信的状态。
  因此,清晰、可靠的市场供给与新里程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相结合,共同构成了将前瞻性的技术需求与紧迫的合规要求,高效、零误差地转化为优质实体资产的坚实通道,是项目按计划、高质量执行的强有力外部支撑。
  (2)成熟的院内管理体系与可复制的落地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
  新里程旗下医院均已建立起结构完整、职责明确的设备管理、临床医学工程及信息化专业团队,在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形成了系统化、标准化的运作体系。该体系覆盖设备接收、场地规划与改造、临床验证与验收、数据系统对接以及报废处置等关键环节,并积累了行之有效的流程与规范。
  基于这一坚实基础,本次设备更新工作将严格遵循新里程内部成熟的“项目制”管理模式,针对各院区或不同设备类别,组建跨部门的专项实施小组,统筹协调采购、临床、工程、信息及后勤等多方资源,确保从旧设备平稳停运、拆卸,到新设备安装调试、临床验证及最终投入使用的全过程,均实现安全、合规与有序衔接。
  这种内在的组织架构与经验积淀,对项目起到了根本性的支撑作用。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精细化的前期规划和过程管控,最大限度地降低设备更换对临床日常诊疗工作的影响,有力保障了医疗业务的连续性。同时,成熟的实施能力确保新设备能够被迅速、有效地整合至临床场景中,使资本投入得以快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医疗服务供给能力。
  (3)丰富的采购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撑
  新里程在长期、多轮次的医疗设备配置与更新中,所积累并固化下来的成熟、系统化的采购专业能力和管理体系。这种经验形成了涵盖需求论证、供应商评估、商务谈判、合同执行、安装验收及资产归档的全周期标准化流程。具体而言,新里程已建立完善的设备采购数据库与评估模型,对主流品牌的产品性能、价格走势、售后服务口碑拥有持续跟踪与动态分析能力;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形成了基于质量、技术、服务、成本多维度评价的战略合作筛选机制;在合同管理上,具备成熟的风险管控条款设计与履约监督经验。
  这种深厚的专业积淀对项目构成了多重关键支撑:首先,它能显著提升采购决策效率与精准度,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经验不足导致的技术误判或商务风险。其次,它能在合规框架内实现价值最大化,在保障质量与服务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全生命周期拥有成本。最后,它为项目的平稳落地提供了可靠的操作规程,能够高效处理各类复杂情况,确保从采购到临床启用的每一个环节都严谨、顺畅。
  因此,新里程成熟的采购经验是项目能够规范、高效、经济地从规划走向现实的核心能力保障。
  (四)独一味生物制药康县基地扩产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突破优势品种产能瓶颈,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位于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康县基地)及武都区工业园区一号(武都基地),核心剂型生产线(包括胶囊剂、片剂、丸剂、颗粒剂等)已达产能瓶颈,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随着“独一味”系列核心产品在临床终端的广泛应用以及品牌知名度的持续提升,市场订单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尽管通过对现有产线的优化排产、增加班次等方式极限挖潜,但设备设计在产能的硬性上限仍导致产能缺口日益扩大。这种长期的“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不仅导致生产设备持续高磨损、故障率上升、维护成本激增,更直接造成了供货紧张的局面,制约了公司对现有市场份额的巩固及对新渠道的拓展。
  本项目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旨在增强参芪五味子系列、独一味系列、脉平片系列、前列安通系列、补中益气丸、参苓白术散、垂盆草片、香连丸、其他品种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的实施不仅能从根本上缓解现有产能不足的紧张局面,保障优势产品的市场供应,更是企业抢抓发展机遇、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的战略举措。
  (2)引进智能化生产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中国制造2025”战略深入推进和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双重背景下,传统依赖人工操作和经验管理的制药模式,已难以满足现代药品生产对高效率、高精度、高合规性的严苛要求。同时,在医药工业加速迈向数字化、智能化的时代浪潮下,生产制造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已成为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本项目拟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自动化制药设备和智能化生产线,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全面升级。智能化产线的引入,将彻底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关键工艺参数由传感器实时采集并实现闭环控制,减少人为干预带来的批次间波动;物料转运由AGV智能机器人替代人工搬运,消除交叉污染风险;生产全过程数据自动上传、可追溯,确保每一片药剂都符合严苛的质量标准。
  公司通过智能化升级,将在效率、精度、合规性三个维度实现跨越式提升,以稳定均一的产品质量筑牢市场信任基础。同时,这也是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建设智能化工厂、推动医药工业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助力独一味制药从传统制造向“创新智造”转型升级,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高质量发展先机。
  (3)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精益制造与质量控制水平
  公司康县基地现有的生产线始建于2000年前后,虽历经多次局部技改,但核心环节仍停留在单机作业、人工转运和离线检测的传统阶段,这种与先进制造时代的代际差距,已成为制约企业提质增效的关键短板。以生产流程为例,现有产线各工序间的自动化衔接不够紧密,在胶囊填充、片剂压片及铝塑包装等核心环节,物料周转仍需依赖人工搬运和半机械辅助。这不仅增加了人力成本,更在工序转换间造成了大量的等待浪费,限制了整线产出速度。
  针对上述瓶颈,本项目拟对原有生产工艺进行系统性优化升级,核心目标是通过智能化、自动化技术的深度应用,实现生产效能与质量管控的双重跃升。例如,在生产效率提升方面,通过工艺再造消除工序间的等待浪费和产能瓶颈,使胶囊剂、片剂等主要剂型的单位时间产出大幅增加,以规模效应摊薄固定成本,对冲集采降价带来的利润压力。这不仅是对公司现有生产管理体系的全面强化,更是构建起一套具备自我进化能力的精益制造系统,使公司在效率、质量、成本三个维度上持续获得竞争优势,真正实现向精益化制药企业的转型升级。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契合国家战略导向,享有地方产业扶持
  从国家层面看,项目精准对标了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一2030年)》。该方案明确提出“要培育一批引领带动能力突出的中药工业领航企业,建设高标准中药原料生产基地,推动中药制造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并建设中药工业守正创新中心”。本项目计划增加公司处理中药材的能力,正是对国家政策中“原料提质稳供”、“协同创新攻关”和“制造能力提升”等重点任务的具体落实。同时,方案中关于“建设20个智能工厂、培育10个绿色工厂”的目标,也为本项目引进自动化生产线、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从地方层面看,陇南市始终将中药材产业作为推动乡村振兴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根据2026年发布的《陇南市中药材产业“十五五”发展专项规划(2026~2030年)》,明确提出“中药材精深加工比例提高到20%以上,培育5家以上省级及以上中药材加工龙头企业。”公司不仅具备扎实的生产基础,更是目前区域内极少数同时涵盖前处理提取、口服固体制剂全链条的规模型企业。本次扩产项目精准契合了规划中关于提升加工能力的导向,有望使公司成为首批入选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优先培育对象,从而在政策资金、项目审批、品牌宣传等方面获得“一企一策”的精准支持。
  (2)依托成熟技术体系,为扩产提供技术基础
  在公司长达二十余年的中成药生产历程中,企业完整穿越了多个GMP规范迭代周期,在胶囊剂、片剂、丸剂、颗粒剂等核心剂型领域沉淀了一套成熟稳定、经过大规模市场验证的生产工艺体系和质量控制标准。经过多年的数据积累与经验复盘,总结了各核心生产环节的关键工艺参数,成为新建生产线的可靠技术基础。新生产线建设完成后,技术团队可依托现有成熟工艺参数库和质量控制模型,快速完成工艺验证与参数匹配,有效规避放大生产中的质量波动风险,确保新增产能从投产起就能稳定输出符合GMP要求的高质量产品。
  (3)具备专业人才团队,拥有成熟运营经验
  在人才队伍方面,公司已拥有一支熟悉药品生产全流程、精通GMP规范的专业技术团队。参考行业标杆企业的人才配置,现代化药厂需要配备兼具药学专业知识和自动化、信息化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公司现有生产、质量、设备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背景和实战经验,能够有效承接新产线的技术转移和运行管理。同时,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可进一步引进高层次研发人才和智能制造专业人才,优化人才结构。
  在项目管理方面,公司拥有多次生产线技术改造和产能扩建的项目经验,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从设备选型、供应商审计、工厂验收测试、现场验收测试到验证确认,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执行流程。同时,公司长期严格执行GMP规范,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操作规程,能够确保新产线快速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并投入商业化生产。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深耕陇南多年,与药材产地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关系。新增年处理中药材的能力,可在现有供应链基础上进行适度扩展,原料保障可靠。同时,公司现有的销售网络和市场渠道,能够确保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
  (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紧抓健康中国机遇,满足持续稳健经营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
  人民的生命健康是国之大者,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将是重大的历史命题。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提升公司营运资金实力,有助于公司抓住健康中国战略带来的健康产业发展机遇,加大对医疗机构学科技术和科研实力的持续投入,提升中医药上下游产业链业务的优化布局,增强中医药产业的研发实力和医疗机构的技术优势,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增强,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营运资金得到有效补充,有助于节省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一方面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与流动性水平;另一方面充足的资金将为公司经营发展保驾护航,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立足于医疗服务和药品制造业务。医疗服务领域,公司创建以三甲综合医院为依托,“综合总院+多个专科分院”的“1+N”创新服务模式。现拥有4家三级医院、13家二级医院,床位数近10,000张,已在辽宁、河南、江苏、江西、四川、重庆打造六大区域医疗中心,致力于构建全国领先的大型综合性医疗集团。医药制造领域,拥有以中国驰名商标“独一味”品牌为核心的系列中成药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主业,包括新院区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独一味生物制药康县基地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满足持续增长的终端市场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促进公司医疗服务规模和设备技术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有利于药品产能和工艺水平的提升,同时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充实营运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及技术储备
  公司在医疗服务与药品制造两大核心板块均具备深厚的人员积淀与成熟的技术储备,为业务发展与募投项目实施提供全方位支撑。
  医疗服务板块,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深耕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医院运营管理、临床诊疗、学科建设经验,旗下盱眙中医院、崇州二医院已搭建完善组织架构与专业技术队伍,汇聚多名临床骨干,形成标准化行政管理、医疗护理体系,成熟管理模式可快速复制至新项目。公司具备高效引进高端医疗人才与先进诊疗技术能力,重点布局肿瘤治疗、骨科、神经外科等特色专科,配备先进大型医疗设备与成熟诊疗技术体系,技术能力覆盖多学科临床诊疗、设备操作与管理全流程。此外,公司建立了专业的医疗设备管理、临床医学工程团队,形成了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化运作体系,具备高端医疗设备引进、安装、调试及临床应用的全流程技术能力。
  药品制造板块,公司以旗下独一味制药为核心平台,深耕药品研发、生产、销售近三十年,已形成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中成药制造、药品流通的全产业链布局,具备符合GMP标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建立了完善的生产制造、质量管控与运营管理体系,团队人员在药物开发、工艺转化、质量检验、生产运营等方面具备成熟经验与专业能力。
  2、市场储备
  公司旗下盱眙中医院、崇州二医院均在当地经营数十年,分别成为苏北及安徽交界区域、崇州市及周边乡镇的核心医疗服务机构,拥有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形成了稳定且庞大的患者群体,其中盱眙中医院为国家三级中医医院,崇州二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重点专科在区域内具备显著影响力,市场认可度高。两大医院现有院区均面临医疗服务需求超负荷的现状,病床使用率居高不下,区域内高品质、专科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为募投项目建成后承接市场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公司深度布局大健康产业,在中医药产业链领域已形成成熟的市场布局,以旗下独一味制药为核心运营平台,已构建覆盖全国的药品销售网络,持续推进渠道精细化管理与终端覆盖,依托品牌、产品、渠道及全产业链协同优势,为药品制造板块业务拓展提供坚实的市场储备支撑。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及市场等方面均具有扎实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梯队建设、引进前沿诊疗设备、拓展医疗服务辐射范围,持续夯实各方面储备,以适应业务不断发展和升级的需求。
  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填补回报措施
  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为保护公司普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填补回报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再融资注册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同时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存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地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不断走向规范化,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但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任何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将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新里程集团出具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里程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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