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裕陆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田怡女士列席会议;副总裁李婕女士、财务总监孙子刚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润之、彭思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