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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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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6-03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简介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会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范金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园路3号中南雅园2栋易佰网络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3,350,169股(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11,011,300股,下同)。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35,892,1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9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90,987,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55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44,904,2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41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3人,代表股份45,404,8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5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00,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2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44,904,2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415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26,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5%;反对294,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6%;弃权 17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39,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41%;反对294,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6%;弃权17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20,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2%;反对399,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4%;弃权 7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33,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20%;反对399,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9%;弃权7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76,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3%;反对74,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 441,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889,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40%;反对74,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0%;弃权44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193,6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74,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 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3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1%;反对7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2%;弃权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7%。 公司关联股东胡范金先生、罗春女士、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新华先生、罗晔女士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58,6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8%;反对142,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 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871,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50%;反对142,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弃权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27,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294,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6%;弃权 17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40,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3%;反对294,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6%;弃权17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79,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5%;反对342,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1%;弃权 170,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891,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9%;反对342,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9%;弃权17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报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89,0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6%;反对335,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3%;弃权 15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414,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88%;反对335,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3%;弃权15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9%。 公司关联股东胡范金先生、罗春女士、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庄俊超先生、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安祺先生、贺日新先生、张敏先生、刘露先生、李露露女士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69,1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3%;反对301,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弃权 22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881,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81%;反对301,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4%;弃权22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80,6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6%;反对70,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弃权 34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93,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37%;反对70,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弃权34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9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6%;反对70,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5%;弃权 34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492,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6%;反对70,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5%;弃权34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9%。 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等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27,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74,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 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40,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3%;反对74,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0%;弃权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恒律师、许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6-032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9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7,911,54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09,3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公司拟对2025年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1,101.13万股股份中的501.13万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综上,上述回购注销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4,361,469股减少至391,229,32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4,361,469元减少至391,229,329元(公司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申报/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610 4、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5、联系电话:0731-85137600 6、电子邮箱:ipo@huakai.net 7、邮政编码:410023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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