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在任独立董事3人,列席3人; 2、董事会秘书张济亮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包括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2、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琼、历子彦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