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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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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1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2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董事长吴逸中先生委托董事何清华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何清华主持,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新绿碳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绿碳和”)共同签署《可转债协议》、《合资经营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新绿碳和提供一笔人民币500万元的可转债,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3%年单利,如发生协议项下约定的债转股,则该等借款利息予以免除。同时,公司与新绿碳和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150万元人民币,占比30%。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可能面临新绿碳和还款违约、协议执行等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完善公司在双碳方面的布局,提升公司蒸压加气混凝土装备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新绿碳和围绕蒸压加气固碳领域为核心开展固碳业务合作。2026年5月15日,双方共同签署《可转债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新绿碳和提供一笔人民币500万元的可转债,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3%年单利,如发生协议项下约定的债转股的,则该等借款利息予以免除。新绿碳和应将借款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新绿碳和不得将借款用于向关联方、股东等提供借款或支付股权回购款等。本次交易未设定担保措施。
  同时,双方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作为后续加气制品产线固碳改造项目运营主体。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比30%,新绿碳和出资350万元,占比70%。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向新绿碳和提供可转债投资,是公司基于战略转型及长远发展规划,综合研判行业发展机遇、统筹平衡风险后作出的审慎决策。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禁止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新绿碳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265Y9E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路1号源兴科技大厦北座1106
  4.法定代表人:陈雨
  5.注册资本:1140.196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日
  7.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
  8.主营业务:新绿碳和专注于研究和开发新型二氧化碳转化利用技术,现阶段依托加气制品作为固碳载体,通过向加气制品生产厂家提供固碳矿化设备、制作工艺、固碳催化剂,用于生产固碳加气混凝土制品。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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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询,新绿碳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新绿碳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上一年度不存在对新绿碳和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事项。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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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深圳众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三、可转债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借款人:深圳新绿碳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贷款人: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借款利率为3%年单利,如发生协议项下约定的债转股的,则该等借款利息予以免除。
  3.借款期限:期限1年,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经双方协商一致,借款期限可以延长。
  4.资金用途:仅限日常经营与业务拓展,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用于向关联方、股东等提供借款或支付股权回购款等。
  5.还款与债转股:
  (1)债转股触发条件:①借款人向国际核证碳标准(“VCS”)申请签发核证减排量(“VCU”)获得批准;②VCU签发至借款人的注册账户。
  (2)债转股机制:贷款人的借款本金转为对新绿碳和的等额增资款,基于截至协议签署日新绿碳和的注册资本总额基础按照人民币8500万元的投前估值认购对应人民币67.114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股权。
  (3)虽有前述约定,无论债转股条件是否达成或借款期限是否届满,贷款人均有权随时直接通知新绿碳和进行本协议项下的债转股。
  (4)到期还款:借款人未能在借款期限(包括经双方协商延长的期限)届满前完成上述债转股条件,且贷款人选择不进行延期或债转股的,或超40个工作日未完成债转股对应的工商变更,借款人需在收到贷款人书面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归还本息。
  6.借款期间承诺
  在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偿完毕或债转股完成之前,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承诺不得:
  (1)新增重大债务融资或借款,或处置核心资产(但借款人在正常经营过程的资产使用、非排他授权情况除外);
  (2)不得按照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的投前估值,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股权融资(不包括公司现有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7.违约责任:如本协议任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非违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双方同意,如借款人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到期借款本金及利息,自逾期之日起,逾期部分按照每日5%年单利计收罚息,直至借款人足额清偿全部逾期款项之日止。
  8.协议生效:本协议及其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还款违约风险
  本次交易未设定担保措施,若新绿碳和债转股条件无法达成且经营状况恶化,可能存在无法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风险。同时,若新绿碳和未按协议约定将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或出现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将导致其还款能力下降,加剧还款违约风险。
  2.碳资产认证风险
  新绿碳和矿化技术取得国际核证碳标准(“VCS”)方法学认证,并已有固碳加气混凝土制品升级改造项目正向VCS申请签发核证减排量(“VCU”),凭经认证发放的VCU可以在碳资产交易所交易。若VCS无法签发核证的碳资产VCU,可能影响新绿碳和的盈利能力、持续融资能力,并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的偿付风险。
  3.协议执行风险
  在达到债转股条件后,若新绿碳和未按期完成内部审议程序、章程修改或工商变更登记,将触发违约责任,影响公司权益。
  (二)风控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借款用途,新绿碳和应将借款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新绿碳和不得将借款用于向关联方、股东等提供借款或支付股权回购款等;同时协议设置借款加速到期、逾期罚息等保障条款。
  公司将定期收集新绿碳和财务报表、运营数据、行业动态等信息,密切关注其项目碳资产认证进度、融资进展等情况,评估其经营可持续性、偿债能力稳定性,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新绿碳和提供可转债投资和成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转型方向及长远发展规划。资助对象受益于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发展前景良好;财务方面资产负债率较低,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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