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6-019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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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园路158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静瑜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00,646,907股,根据公司股东李宏庆于2025年5月6日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调整后的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39,912,289股,上述139,912,289股未计入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7,927,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1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3,904,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023,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45,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02,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90%。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43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9%;反对1,470,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5%;弃权2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2,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352%;反对1,470,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20%;弃权2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43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9%;反对1,472,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66%;弃权2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0,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073%;反对1,472,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399%;弃权2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51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77%;反对1,391,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7%;弃权2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0,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547%;反对1,391,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924%;弃权2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41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72%;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9%;弃权28,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9,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784%;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29%;弃权28,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8%。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49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83%;反对1,407,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1%;弃权2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096%;反对1,407,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376%;弃权2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9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8%;反对1,70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1%;弃权22,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6,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28%;反对1,70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37%;弃权22,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24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03%;反对2,663,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9%;弃权23,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8,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202%;反对2,663,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08%;弃权23,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3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78%;反对1,593,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9%;弃权24,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关联股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7,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957%;反对1,593,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246%;弃权24,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998,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6%;反对1,630,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7%;弃权25,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关联股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9,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201%;反对1,630,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09%;弃权25,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456%;反对1,391,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75%;弃权4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9%。 关联股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1,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537%;反对1,391,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920%;弃权42,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方冰清律师、胡建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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