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7 |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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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中南路3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健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99人,代表股份751,682,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99人,代表股份751,682,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84%。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50,595,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3%;反对8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弃权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796,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22%;反对8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98%;弃权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436,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2%;反对9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7%;弃权27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63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56%;反对9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36%;弃权27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9,20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1%;反对2,19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5%;弃权2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404,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30%;反对2,19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34%;弃权2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573,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4%;反对8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弃权281,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77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4%;反对8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5%;弃权281,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1%。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9,104,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9%;反对2,17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3%;弃权4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30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30%;反对2,17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45%;弃权4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563,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1%;反对83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弃权2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76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14%;反对83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7%;弃权2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9%。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7,020,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7%;反对3,88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8%;弃权7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221,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56%;反对3,88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77%;弃权7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7%。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466,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92%;反对1,114,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05%;弃权3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466,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92%;反对1,114,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05%;弃权3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3%。 控股股东江阴澄邦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股东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9,203,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1%;反对2,030,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弃权4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40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33%;反对2,030,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5%;弃权4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行军、邢雨凌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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