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2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郎国民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董事李红淑,独立董事曹玉昆、马雷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付璐璐列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申请注册并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报告》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0.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5、6、9、10.00、11.0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绒绒律师和王立欢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2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结合自身情况,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坚持聚焦煤炭产销、发电及供热主责主业,深化精益管理。2025年,公司经营质效实现突破性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6.5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亿元,同比上升20.81%,成功扭转多年经营亏损局面。 煤炭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盈利支撑,充分发挥千万吨级优质煤矿的资源优势,全年实现产量1,138.31万吨,同比增长4.00%,构筑了稳定的利润来源与增长引擎。公司所属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荣获第八届CCTD“2025年度煤炭运销优质品牌”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矿井,全年煤炭产销两旺,市场口碑与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作为黑龙江省最大热电联产企业,公司电热业务切实履行区域保供责任,2025年度,完成发电量210.92亿千瓦时,供热量6,624万吉焦。圆满完成亚冬会等重点时段保供任务,旗下9家供热企业全部跻身政府信用“红榜”,“华电能源供热”品牌深入人心。通过深化燃料成本管控,入厂标煤单价同比降低61.42元/吨,节约燃料成本5.24亿元,长协煤覆盖率由82.94%提升至90.91%,为公司整体盈利的稳定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6年,恰逢公司上市三十周年,公司将以“保供稳基、提质增效、绿色转型、价值重塑”为核心抓手,持续巩固经营基本盘。一是坚守能源安全保供底线,全面落实重点时段保电保热任务,保持合理库存,发挥长协煤“压舱石”作用。二是夯实煤矿运营,优化长协与市场煤相结合的营销策略,提高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持续保持低成本优势,推进智能化矿山建设,落实绿色矿山要求,巩固盈利支撑。三是深度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优化现货报价与中长期合约策略,争取容量电价全额兑现,力争现货收益优于中长期,并推动“电一碳”协同。四是强化成本管控,提升燃料控价能力,严控各项费用支出,推进亏损企业治理,持续降低供电煤耗、厂用电率及供热“三耗”等关键能耗指标,热费回收率保持98%以上。五是持续优化债务结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有序置换高息贷款,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并通过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与严控资金支出,厚植经营发展根基。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绿色转型动能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稳步提升,全力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2025年,公司实现主机及辅机DCS系统全面国产化替代,建成全国首台高温热网高精度动态孪生系统,完成9家热电联产企业的数智化升级改造,矿山智能化建设水平位居行业前列。 2026年,公司将立足能源领域战略需求,加速绿色转型与动能转换。一是锦兴电厂2×35万千瓦项目实现年内“双投”,新增清洁高效煤电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二是加快火电与新能源“两个联营”项目落地。确保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富拉尔基发电厂等重点项目按节点推进,力争北安建华、佳木斯汤原、黑河孙吴等配套风电项目投产发电,全面构建“两个联营”发展新格局。三是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与数智化升级。联合哈电集团、中国一重推进大型转子锻件国产化,实现620℃中压转子替代。深化智慧供热、智能矿山建设,推进煤矿智能通风、岗位无人值守及全矿井AI智能分析管控平台等项目落地,实现效率与安全管理双重跃升。 三、完善治理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持续优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2025年,顺利完成监事会改革,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权,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夯实规范运作制度根基。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7次,审议通过多项重大议案,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 2026年,公司将持续优化治理结构,根据最新监管要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各治理主体权责清晰、运作高效。强化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定期开展内控评价与风险评估,确保重大经营风险可控在控,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发价值创造活力 公司始终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作为规范运作和价值创造的核心驱动力,不断完善履职管理及激励约束体系。2025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参加外部专题培训4次,重点围绕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通过持续培训赋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与合规履职能力得到有效增强,有力保障了公司治理机制的持续完善与规范运作水平的稳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积极组织开展“关键少数”专题培训,重点围绕公司治理、法律法规、市值管理及ESG等核心内容,持续提升其战略视野、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组织董事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形成建设性意见建议,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强化风险防范。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司及股东权利义务,强化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机制。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体系,将其履职评价与公司经营效率、市值表现合理挂钩,充分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引导“关键少数”更加关注市场表现与股东回报。着力打造一支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履职尽责的核心管理团队,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造可持续价值。 五、提升投资者回报,丰富价值实现路径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高度重视投资者获得感。鉴于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暂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加快弥补亏损、恢复分红能力,力争早日实现现金分红,切实回报投资者。 2026年,公司将坚定不移推进提质增效与绿色转型,巩固扭亏成果,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加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力争早日达到现金分红条件,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也将严格落实市值管理制度,构建市值管理长效机制,通过提升经营业绩、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推动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保障股东权益。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要求,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2025年,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回复率100%;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3场,并首次采用自行录制+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参与2025年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组织投资者开放日活动1次;接待机构、分析师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经营理念与投资价值,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构建与投资者双向赋能的沟通机制。一是举办或参加业绩说明会不少于3次,确保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少数”积极参与。二是采用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提高定期报告可读性,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感。三是积极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邀请投资者走进公司,实地了解经营情况。四是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与反馈长效机制,主动回应投资者诉求,引导其理性认识公司价值。公司将持续提升沟通质效,让投资者看得清、信得过、有获得感,推动投资者从“旁观者”转变为公司治理与价值创造的“同行者”。 七、其他说明 本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2025年度经营成果以及对2026年发展的展望而制定,其中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目标、预期指标等陈述均属于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具体经营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及目标的实现,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项目审批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公司重大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公平知情权。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2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郎国民先生 2.非独立董事:郎国民先生、魏宁先生、李红淑女士、朱凤娥女士、郑钢先生 3.独立董事:张劲松女士、姜明辉先生、宋婉凝女士 4.职工董事:王涛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同意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超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劲松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付璐璐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聘任姜国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安艳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于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付璐璐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证券事务代表于淼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付璐璐为公司总会计师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曹玉昆女士、马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及董事会对曹玉昆女士、马雷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联系人:付璐璐、于淼 联系电话:0451-58681766、0451-58681872 邮编:150001 邮箱:600726@chd.com.cn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魏宁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黄坚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3.付璐璐女士: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曾任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财务总监,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监察审计部、纪检办公室、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监察部(纪检办公室、巡察办)主任、财务资产部(结算中心)主任,现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4.姜国涛先生: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能源哈尔滨热电厂厂长,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电能源哈尔滨热电厂执行董事,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5.安艳峰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厂长、党委委员,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执行董事,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安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6.于淼女士: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03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6-0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采用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8人,董事李红淑以视频方式参会表决。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郎国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郎国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付璐璐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聘任姜国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安艳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付璐璐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淼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进行了系统修订,并形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议事决策权责清单》。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并与最新修改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保持一致,本次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