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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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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36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主持人:董事长周思远先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6人,代表股份76,785,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7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5,342,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21,44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0人,代表股份21,44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8人,代表股份21,44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0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2%;反对4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3%;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78%;反对4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0%;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2%。
  表决结果:通过。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00,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1%;反对4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4%;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73%;反对4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4%;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2%。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97,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3%;反对4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6%;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38%;反对4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36%;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9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1%;反对4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9%;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29%;反对4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3%;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9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7%;反对4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5%;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59%;反对4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2%;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9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9%;反对4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2%;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57%;反对4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2%;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
  表决结果:通过。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96,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4%;反对4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0%;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06%;反对4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13%;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傅爱善、张常善、杨志勇、侯杰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92%;反对4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92%;反对4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21%;反对4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91%;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06%;反对4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69%;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98,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2%;反对4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4%;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3%;反对4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4%;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9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9%;反对4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7%;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57%;反对4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1%;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98,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7%;反对4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2%;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2%;反对4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
  表决结果:通过,杜曦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56%;反对4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8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43%;反对4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64%;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52%;反对4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46%;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38%;反对4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2%;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92%;反对4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42%;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80%;反对4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18%;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35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7日一2026年4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统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填报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基本情况自查表》;
  3、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计6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转让发生的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即在自查期间,关联方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了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900万股股份,公司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
  2、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6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中2人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经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前,系个人因行权条件成就后行权或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3、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计54名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中2名激励对象同时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该等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因行权条件成就后行权或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其行权及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行权或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期间及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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