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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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1人,代表股份343,934,0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2879%。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33,272,52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62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5人,代表股份10,661,4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599%。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780人,代表股份11,331,99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0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28,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7%;反对66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6%;弃权239,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6,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095%;反对66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69%;弃权239,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3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60,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9%;反对630,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243,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8,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875%;反对630,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72%;弃权243,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99,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574%;反对632,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0%;弃权20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7,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84%;反对632,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57%;弃权20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898,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990%;反对835,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弃权19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6,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655%;反对835,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9%;弃权19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3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58,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53%;反对673,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202,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98%;反对673,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57%;弃权202,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81,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520%;反对656,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8%;弃权19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8,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725%;反对656,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95%;弃权19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议案》 7.0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合计36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974,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211%;反对713,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5%;弃权245,4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2,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59%;反对713,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85%;弃权245,4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02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额度15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46,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20%;反对68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弃权20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4,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95%;反对68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08%;弃权20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98,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570%;反对624,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7%;弃权210,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6,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246%;反对624,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42%;弃权210,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12%。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0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302%;反对713,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弃权214,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12%;反对713,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23%;弃权214,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65%。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836,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810%;反对909,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4%;弃权187,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34,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172%;反对909,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45%;弃权187,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2%。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832,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798%;反对849,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0%;弃权251,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3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32%;反对849,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77%;弃权251,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9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牛金刚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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