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东霞巷永安国富大厦A楼50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黄志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独立董事汪滔先生、朱燕建先生、任成先生、李小文先生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黄峥嵘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5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共审议8项议案,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4、议案5,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俞晓瑜、郑忻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