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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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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黄雪莹女士、独立董事钱苏昕先生、独立董事宋文山先生因工作及个人原因,分别委托董事刘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季振洲先生、独立董事汪东升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宋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6-018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6年5月8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810,562,54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为16,881,200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票不享有投票权。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为793,681,341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8,142,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3.784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6,647,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2.336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495,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448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8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727,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7534%。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其中董事黄雪莹女士、独立董事钱苏昕先生、独立董事宋文山先生因工作及个人原因,分别委托董事刘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季振洲先生、独立董事汪东升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三、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6,502,3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3882%;反对1,605,4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7%;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6,508,3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5%;反对1,599,4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5%;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552,6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0%;反对1,555,1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0%;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137,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53%;反对1,555,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20%;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6,508,3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5%;反对1,599,4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5%;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6,508,3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5%;反对1,599,4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5%;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584,1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99%;反对4,523,6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70%;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168,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170%;反对4,523,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903%;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600,1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4%;反对1,654,3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3%;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037,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4%;反对1,654,3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49%;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01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73,779,31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6%;反对1,587,9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3%;弃权36,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102,2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31%;反对1,587,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89%;弃权36,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02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69,480,61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06%;反对1,587,5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8%;弃权36,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102,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42%;反对1,587,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79%;弃权36,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03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73,779,71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9%;反对1,587,5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1%;弃权36,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102,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42%;反对1,587,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79%;弃权36,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关联股东对本议案相关表决项已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706,1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54%;反对4,40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5%;弃权35,0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504,5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1%;反对1,60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9%;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088,9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78%;反对1,60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495%;弃权34,9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278,75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49%;反对1,828,90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1%;弃权35,0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次数及投票情况、独立董事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每位独立董事单独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顾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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