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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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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3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追加对外投资额度和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运集运”)追加8.03亿元的人民币投资额度,继续择机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通控股”)的股份(下称“本次追加投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及其书面授权人开展增持工作。由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其他一致行动人”)均为安通控股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 在本次追加投资额度之前,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的股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书面授权人开展具体交易(下称“前次投资”)。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为实施前次投资,中外运集运通过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安通控股333,742,322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7.89%),合计投入约10.68亿元;除上述交易外,作为前次投资的一部分,中外运集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安通控股183,375,349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4.33%),合计投入约7.20亿元,中外运集运于2025年7月12日及2025年8月25日在安通控股公告的增持计划已完成。前次投资中剩余未使用投资额度约为人民币0.12亿元,将在本次追加投资额度8.03亿元合并一同使用,投资总额合计8.15亿元。
  ● 中外运集运拟自2026年5月18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和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075亿元(含本数)至8.15亿元(含本数)(不含税费),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中外运集运将基于对安通控股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安通控股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追加投资额度与公司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共同投资的累计金额之和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追加投资额度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公司披露的其他交易以及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向安通控股追加人民币8.03亿元的增持额度。
  由于招商局集团控制的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安通控股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公司披露的其他交易以及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鉴于本次追加投资涉及金额与公司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共同投资的累计金额之和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追加投资额度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控制的企业,本公司与招商港口等其他一致行动人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 招商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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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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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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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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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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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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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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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关联人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交易标的:安通控股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外运集运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安通控股333,742,322股股份,交易金额约为10.68亿元;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4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安通控股183,375,349股股份,交易金额约为7.20亿元。中外运集运通过上述交易合计取得安通控股12.22%的股份(即517,117,671股),交易金额约为17.88亿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外运集运与其一致行动人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安通控股935,836,246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合计为22.12%。本次追加投资授权额度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2. 安通控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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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安通控股的主营业务
  安通控股是一家以市场需求为中心,以集装箱航运物流为核心,通过整合水路、公路、铁路等运输资源,以数字智能科技驱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绿色、经济、高效、安全的集装箱全程物流解决方案的综合物流服务商。
  4. 安通控股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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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4年、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四、本次拟实施的增持计划
  中外运集运拟自2026年5月18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和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075亿元(含本数)至8.15亿元(含本数)(不含税费),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中外运集运将基于对安通控股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安通控股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五、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追加投资额度拟由中外运集运采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和司法拍卖等多种方式执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增持价格,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就本次追加投资额度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本次追加投资额度拟由中外运集运采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和司法拍卖等多种方式执行,届时中外运集运将根据具体的交易方式与相关方签署相应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为加快推进对安通控股的管控、经营主导和运力协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预计不会对公司及股东中长期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独立性。如未来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及安通控股的发展需要对安通控股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或有下一步的计划安排,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完成的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安通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未来发生可能导致安通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情形的,届时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除本次追加投资额度事项外,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安通控股股份的计划。因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安通控股的股东,如中外运集运进一步增持安通控股股份,仍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如具体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预计构成新增关联交易。若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增持或处置安通控股股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股东会表决和关联股东回避情况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375,231,808股;反对:98,502,370股;弃权:182,180股。
  (二)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冯波鸣先生、刘振华先生、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该项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公司披露的其他交易以及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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