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1号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向文波先生、周福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周利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回避表决情况:审议议案6时,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佩、罗寰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