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迎前路18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66,0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5,430,895股。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明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孔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3、4、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姜明武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尹瑞城对议案5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郁寅、杜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