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4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迎宾中路1123号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正雄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7,84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77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35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44%。 3.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 ■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宋琳琳和黄佳律师。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