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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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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喻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1,894名、代表股份数共1,446,866,925股,占2026年5月7日公司总股份4,441,172,458股(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的32.5785%。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数共1,304,759,9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78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1,889名,代表股份数共142,106,9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98%。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91名,代表股份数共142,384,8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名,代表股份数共27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89名,代表股份数共142,106,9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98%。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喻鸿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总裁潘文皓先生,董事李蒲林先生、李珊女士、王伟东先生,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陈德喜先生,副总裁李小元先生,董事会秘书万磊先生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二、《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提案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441,172,4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55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44,264,485.1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5,188,103,151.66元拟结转下一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四、《关于公司申请202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陆佰贰拾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额度项下主要授信业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法透)、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福费廷、贴现等授信业务。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五、《关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并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六、《2025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七、《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管继续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同意公司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律师翁春娴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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