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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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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声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14日,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超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2026年5月12日前“超声转债”转股价格的130%为15.89元/股,2026年5月12日起“超声转债”转股价格的130%为15.63元/股),可能触发“超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未来触发“超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8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期限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18号”文同意,公司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超声转债”,债券代码“127026”。
  (三)可转债的转股期限
  “超声转债”的转股期限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6年12月7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超声转债”自2021年6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2.85元/股。
  2、公司于2021年6月4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1年6月7日由原来的12.85元/股调整为12.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7日生效。
  3、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2年6月28日由原来的12.72元/股调整为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28日生效。
  4、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6月29日由原来的12.62元/股调整为12.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9日生效。
  5、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5月30日由原来的12.52元/股调整为12.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30日生效。
  6、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5年4月22日由原来的12.42元/股调整为12.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4月22日生效。
  7、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6年5月12日由原来的12.22元/股调整为12.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5月12日生效。
  二、“超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14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超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2026年5月12日前“超声转债”转股价格的130%为15.89元/股,2026年5月12日起“超声转债”转股价格的130%为15.63元/股),可能触发“超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未来触发“超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超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超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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