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议案6《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议案7《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未通过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一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6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电子城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6、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参会并已依法回避了对议案6、议案7的表决。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建波、尹志强、刘志东、张一弛)。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梦、路璐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