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宜, 编制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同时,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民、王建隆、胡康宁、文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