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创企天地)2号楼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ZHIXU ZHOU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及主持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会由董事、总经理吴建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李淑环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慧芝、梁天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