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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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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邓丽琴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雪林、刘梦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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