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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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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外)海泰发展四道9号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晓辰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9人,代表股份224,819,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830%。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19,725,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1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1人,代表股份5,094,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0%。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1人,代表股份5,094,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0%。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1人,代表股份5,094,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0%。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3,655,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4%;反对1,1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6%;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23,651,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4%;反对1,1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6%;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23,636,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9%;反对1,16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1%;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该议案获通过。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911,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826%;反对1,16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758%;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7%。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23,432,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3%;反对1,3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7%;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该议案获通过。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707,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841%;反对1,36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43%;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7%。
  5、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公司董事长张晓辰先生的薪酬方案
  同意4,735,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911%;反对1,39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69%;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0%。该议案获通过。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67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637%;反对1,3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415%;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48%。
  持有公司29,430,800股股票的股东张建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张晓辰先生的父亲回避该议案表决,同时张建浩先生控制的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89,230,000股股票亦回避该议案表决。
  5.02公司副董事长史航先生的薪酬方案
  同意223,002,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8%;反对1,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5%;弃权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该议案获通过。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67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637%;反对1,38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041%;弃权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2%。
  持有公司393,750股股票的史航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该议案表决。
  5.03公司职工董事张继梁先生的薪酬方案
  同意223,299,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7%;反对1,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7%;弃权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该议案获通过。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67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637%;反对1,38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041%;弃权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2%。
  持有公司96,415股股票的张继梁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该议案表决。
  6、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23,396,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0%;反对1,3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5%;弃权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该议案获通过。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671,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637%;反对1,38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041%;弃权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2%。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23,648,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1%;反对1,1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2%;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振雄、汪菁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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