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南金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南金贸易”)的通知,获悉其前期质押给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 注:上表持股比例以公司2026年5月8日总股本249,772,866股计算。 2、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注:上表持股比例以公司2026年5月8日总股本249,772,866股计算。 二、其他说明 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公司将持续关注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变动情况,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