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戴岚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王轩列席会议;副总经理张锐豪、财务总监王坤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和议案4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戴岚、戴龙、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4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桓铭、曹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