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2026年5月13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清越科技”变更为“ST清越”。 ●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清越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等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5月1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清越”变更为“*ST清越”。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必要查证,现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1天,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并于2026年4月30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清越科技”变更为“ST清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清越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等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5月1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清越”变更为“*ST清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对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9日停牌1天,4月30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清越科技”变更为“ST清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清越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清越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等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5月1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清越”变更为“*ST清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