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黄英强先生、副总裁范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了董事黄英强先生、副总裁范江先生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黄英强先生、副总裁范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董事黄英强先生、副总裁范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